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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暴力讨债 长汀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获刑

2018-11-21 11:56: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借一万元遭暴力讨债

长汀县一恶势力团伙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1日讯  语言威胁、责令自打耳光、高音喇叭喊叫、张贴“大字报”、砸玻璃、喷油漆、拦截甚至殴打借款人等非法手段讨债、逼债……长汀县以林某良、尹某阳、林某明3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下累累罪行,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证查明,该团伙犯下的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达19起。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对这个以投资公司名义非法从事高利放贷业务进行暴力讨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判决,林某良等4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正经生意不做

非法经营高利贷

2016年年底,林某良受林某明邀请,一起在长汀县商业城租了一个门面经营长汀土特产淘宝店。其间,在林某明提议下,2017年4月,林某良和林某明(长汀县人)合伙成立甲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高利贷业务,但没有去工商及相关职能部门登记注册。

通过发放小卡片和熟人介绍,公司的业务很快就有了起色。有小额资金需要求的人会主动找到公司或电话联系他们;也有经人介绍到公司要求借钱的人,他们一般每笔会给介绍人一二百元不等的介绍费。公司经营小额高利放贷有充水、私借两种业务,私借就是一次性借款,分期付息、一次性还本金。一个多月后,公司搬到汀州某楼盘办公。

该公司由林某良出资、林某明全权负责业务,俩人口头协议,林某良占七成股份、林某明占三成股份,没有工资。员工财务小陈、刘某兰负责打扫卫生、招呼客人。

庭审现场

2017年5月、6月份时,林某良发现林某明在资金使用上有问题,造成公司亏损10万余元,结果俩人分开,林某明出去单独成立乙投资公司。

在龙岩经营小额高利贷业务的尹某阳经林某明介绍后,和林某良合伙发放给赖某某2.5万元、刘某某2万元、刘某林1.5万元三单高利贷业务。除合伙放贷的以外,他们之间的客户来源、信息、还款能力等都互不分享。

2017年7月,林某良请陈某帮忙在公司上了2个多月的班,每月工资3000元,主要是帮忙催债收账。林某良对拖欠的人一般都是电话催债,有时候对方态度不好的时候,会讲一些威胁的言语,还会发一些视频和微信催债。实在要不回来钱时,林某良会自己出手,或安排陈某到欠债的人家里讨债。

没有及时还债

遭暴力讨债逼债

因为没有及时还债,某商行的卷闸门被喷写“付XX欠债还钱”的红字!这个只有在港台片里面经常出现的镜头,今年5月出现在长汀街头,引发市民热议。

原来,2017年,长汀县某商行的老板付女士通过放贷广告卡片向“小阳”(即尹某阳)借款1万元,双方电话里商定,日息100元,先行扣除押金1000元、上门费300元。“小阳”向付女士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转了8700元。接下来,付女士通过微信付息给“小阳”。

“人在哪里?快点还钱!”2017年5月,因没有及时付息给“小阳”,付女士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要求她快点还钱,还传来了砸门的声音,付女士通过手机连接店里的摄像头看到卷闸门被喷写“付XX欠债还钱”的红字。过了一两个月,付女士的店门口又被喷了“付XX欠债还钱”几个红色大字。

10月下旬,付女士因为手头紧拖了两期,当月28日14时许,付女士在龙岩市区被“小阳”等人强行拉进车里把她载到他们的公司里,随后被“小阳”等人踢打、限制自由,还威胁要脱掉付女士衣服拍裸照等。直到当天晚上10时,付女士向朋友筹到2000元给“小阳”才被放走。其间,还有一个光头男子拿着电棍对她进行恐吓。

“欠债还钱!不还的话就要来砸店面了!”12月的一天下午,“小阳”发微信语音给付女士再次要求还款,此时已经是惊弓之鸟的付女士早已关门躲了起来。没收到钱的“小阳”就将付女士店里的广告牌砸坏,并发视频给她。

2017年上半年,长汀县汀州镇西内街居民钟先生向尹某阳借高利贷1万元。因钟先生无力还款并失去联系,尹某阳于2018年1月27日,伙同他人到钟先生哥哥家中采取拦截钟先生亲属的方式进行逼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