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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敛财的“金融一体机”

2018-12-11 15:2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注册2家空壳公司避险

“客户”发现有诈便被拉黑

研发完“金融一体机”后,福建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又配齐了电脑、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并通过部门主管、小组长开会对业务员进行培训、业务员之间以老带新等方式,学习诈骗技巧,公司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在网络上实施诈骗活动。

为防止“客户”到公司要求退赔,袁某又让手下马某与周某,分别注册成立厦门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空壳公司,要求业务员以上述两家公司的名义推销“金融一体机”,不得使用福建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名称,不得将公司办公地点告诉“客户”。

庭审现场

该公司的具体诈骗模式为,先由业务员通过微信、QQ聊天加入各种群聊,在群内发布购买“海川金融一体机”可赠送高额度信用卡、消费卡的虚假信息,引诱被害人关注。当“客户”信以为真欲购买后,即将钱款通过支付宝、微信转给业务员,或汇至业务员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内。部分业务员还以需要缴纳定金、激活费等为由骗取“客户”钱款。

“客户”支付钱款后,发货部即向其寄送“金融一体机”。“客户”收到“金融一体机”后,发现“金融一体机”不具备办卡、提额功能,且未赠送高额度信用卡,高额度消费卡亦不能消费、套现,即联系业务员要求退款退货,业务员则采取拒接电话、不回信息、删除微信、QQ好友等手段,不再与之联系。部门主管对其部门的销售业绩按比例提成,小组长对其小组的销售业绩按比例提成,业务员对其个人的销售业绩按比例提成。

骗千余人获利700多万元

86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获刑

2016年6月23日,“金融一体机”买家吴某萍发现被骗后报警。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袁某等87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11月29日,经过持续3天的开庭审理,泉州市丰泽区法院公开宣判该起诈骗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间,全国各地共有1000多人因购买“金融一体机”被骗,诈骗金额达700多万元。审理中,袁某供述,“金融一体机”的成本价为800元,扣除员工和主管的抽成,卖出一台他可以赚2000多元,诈骗来的钱用于投资其他项目都亏了,只剩下100多万元。

丰泽法院审理认为,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85名被告人(1人因病重无法出庭受审裁定中止审理)分别判处缓刑2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11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此外,该案还有28名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东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