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心疼的“女神”
2019-02-12 13:19: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终究落法网 “女神”是男身 在交往的过程中,张某有时也会打电话给“林某”、邀请微信视频或者约她出来见面,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拒绝。张某虽然有点怀疑,但看见对方微信上发的照片很真实,也就一直没有多想。 虽然张某经济条件不错,可也扛不住心仪“女神”三番五次的“狮子大开口”,为了满足对方的需求,他不得不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再转给“林某”。2014年7月的一天,“林某”再次开口向张某借钱,没有办法的张某向自己的弟弟寻求帮助。 “哥,你该不会被人骗了吧,人都没有见过,你就敢把钱给她……”在弟弟的提醒下,张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7月26日,吴某方在尤溪县城关镇百联超市附近被民警抓获。让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和自己聊天的“女神”原来是个男的。吴某方把张某转给自己的钱都拿去挥霍掉,还买了一辆车。 尤溪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被告人吴某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金额达12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到案后,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吴某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尚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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