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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被教唆频伸“黑手” 地铁站周边电动车、电瓶频频失窃

2019-02-18 12:05: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缺少管教游手好闲

前科人员教唆盗窃

据王某等人供述,他们在每次盗窃得手后,都是找一个外号“小四川”的男子销售赃物。而这个“小四川”,就是犯罪嫌疑人万某。经查,万某于2015年曾因盗窃电动车被仓山警方抓获,并被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万某开了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同时也经营二手电动车销售和改装。

刚到案时,万某扯着嗓门冲民警嚷嚷:“我又没偷凭什么抓我?”直至办案民警严肃告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同样构成违法犯罪时,万某才一脸愕然。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曾去万某的店里修理过电动车。因为是老乡关系,熟络后万某就让王某去盗窃电动车或者电瓶,由自己负责销售。

“他们年纪小,就算被警察抓了也没关系,反正我又没有动手偷。”万某说,接收被盗车辆后他会进行改装并重新喷漆,再以二手车的名义出售。有时王某等人偷得多,万某还会给予特别奖励。

民警表示,涉案嫌疑人基本都是来榕务工人员的子女,父母平常疏于管教,又沉溺于网络游戏,为了往游戏里充钱,手头拮据的他们被社会闲散人员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键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警方也将针对教唆、拉拢、怂恿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开展严厉打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林珊 特约记者 张宁 通讯员 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