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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是‘校园贷’的受害者”

2019-02-18 12:06: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作为在校大学生,他曾受“校园贷”盘剥,但那次经历让他摸清了其中门道,并成为“校园贷”行业的“佼佼者”,最终因催贷不成非法拘禁他人获刑。法庭上,他说:“我也曾是‘校园贷’的受害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8日讯    非法“校园贷”引发的悲剧让人唏嘘不已,但零抵押、门槛低、放款快的贷款方式,仍吸引了许多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同时,有的头脑灵活的在校大学生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不仅自己放贷做幕后推手,赚取高额利润,遇到还不上款的学生,还会使用各种暴力方法催收。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对一个利用“校园贷”网络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从事非法借贷业务的团伙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胶州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斌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被告人钱超和孙堂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放贷人曾是受害者

20岁的赵斌案发前是山东济南某高校大三学生,虽然年龄不大,却已从事“校园贷”业务两年多,不仅成立专门的工作室,在多个网贷平台上放贷,还雇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催收欠款。平时赵斌负责招揽生意,其他人负责整理贷款人资料、收集通讯录、电话催收欠款等,业务范围遍布山东省内各大高校。

虽然还是学生,赵斌的信贷业务已相当老练。贷款学生通过QQ群或关注“同信圆”微信公众号找到赵斌,私下商量好贷款金额和利率后,在借贷平台上填写自己的真实信息,包括学校、专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手持身份证自拍后上传照片、同步手机通讯录、截图父母微信等。赵斌和他的工作人员在学信网核实该人是否为注册在校学生,确认无误后,贷款人自书贷款合同,写明贷款数额、还款时限、利息等,手持合同拍照上传,然后签约贷款,最后赵斌将钱汇入贷款人的微信钱包或者支付宝账号内。

一些女大学生为了获得普通额度2至5倍的贷款,不惜以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或小视频作为担保。赵斌落网后,办案人员在他手机里发现200多个裸贷照片和视频文件。

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赵斌对学生的放贷金额并不高,一般五六千元,有的一两万元,但收益惊人。他给出的周息一般是30%至50%,每周一结,放款时扣除当期利息和10%的中介费,如果逾期不还利息翻倍。这就相当于借5000元到手时只有3000元,但是还款、罚息时都按照5000元执行,还不上钱时产生高额逾期管理费,甚至漫天要价。

红火的“校园贷”业务让赵斌从一个穷学生摇身变土豪。他和女朋友在校外同居,租住高档社区,购买奔驰车代步,各种大牌奢侈品傍身,实现了一夜暴富。“其实以前我也是‘校园贷’的受害者”,回忆起如何接触“校园贷”,赵斌在法庭上说。

赵斌的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当时的他立刻感受到巨大的经济落差和周围人的鄙夷。从那以后他发奋图强,高考时成绩达到一本线。但是进了大学,经济上的窘迫,让他很难在同学中找到存在感。一次,他通过某“校园贷”平台贷款1000元,之后通过疯狂打工还了近5000元。这次经历让他摸清了其中门道,于是从中介干起,逐渐成了这个行业中的“佼佼者”。

催收贷款电话轰炸

在青岛某高校读大二的李悦,来自一个小康之家,平时和女朋友在校外租房同居,周末还要出去旅游,父母给的生活费很快捉襟见肘。李悦上了大学就开始接触各种“校园贷”,靠借贷维持高消费。2017年8月至9月间,李悦在“同信圆”上借了9万余元,当他打算再贷款时,正好联系到赵斌。因为李悦有过多笔不良贷款记录,信用度不高,赵斌没有放贷给他。

已经负债累累的李悦于是让女朋友周芳向赵斌借款1万元,周利息35%。拿到钱,李悦马上还了其他借款的利息。同时又找到同学郑祥、王文帮忙,让他们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再三保证不用他们还款,没有任何风险。在李悦的操作下,郑祥、王文很快通过审核,虽然只借了5000元,却被要求在借条上写下“借到1万元,支付宝转账3000元,现金7000元”。

7天很快过去,郑祥、王文和周芳没能还钱,赵斌通过打电话、微信多次催要,李悦东挪西凑,让郑祥、王文各还了1500元,让周芳还款3500元。一周后,郑祥、王文和周芳又接到了催收还款电话,不接电话就收到短信、微信轰炸,甚至同学也收到了说他们是老赖的短信。

在多次电话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赵斌意识到打电话、发短信催收不起作用了,于是他找到同校老乡钱超和某体校学生孙堂,问他们想不想挣点外快。钱超和孙堂知道赵斌的“本事”很大,不假思索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