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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

2019-05-10 12:3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救急钱”险成“要命钱”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0日讯  在门口喷上红色大字“欠债还钱”,凌晨一点敲门讨债,不还钱就贴身跟随同吃同住……日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捣毁一个层层设局,步步挖坑,致使多名贷款人受骗上当,付出高额贷款本息的“套路贷”团伙。4月25日,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南、罗某林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本案系龙岩市首例“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案,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一个重要成果。

网罗社会闲散人员 成立公司进行放贷

陈某南、罗某林等人在厦门等地从事违法高利放贷活动,采取滋扰、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欺压百姓、追讨债务,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后,他们仍不知悔改,毫无收敛,继续在龙岩市新罗区及其周边从事高利放贷违法活动。

2017年6月,陈某南以设立龙岩某投资公司为依托,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由其总负责,违法进行日利率甚至高达约1%的放贷业务,并安排公司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讨债。

该“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审判现场

据该公司广告显示,他们的贷款产品手续简单、利息低、放款快,当囊中羞涩时,面对这样的诱人广告,令不少人为之心动。那么,受害人情况如何?借款人陈某荣因房贷、装修、结婚急需用钱,以房产租赁为条件,借款24万元,先后共被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35万元,却仍被纠缠要求偿还借款;借款人林某英因欠下大量赌债,只能借款偿还,陈某南等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她将房产变卖偿还。

压榨实际借款本金 非法追讨虚高债务

那么,陈某南等人用的是怎样的借款和讨债手段?警方通过走访群众进行社会调查、联系被害人进行证据核实后,终于发现该团伙极其隐蔽的手段。

在借款过程中,陈某南等人与被害人口头约定,借款需要扣除“介绍费”“押金”“高额利息”等费用,压榨借款人的实际本金。

同时,陈某南等人制造资金走账流水假象,通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关于存量房出售独家委托代理声明》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以实施有效控制,为后续采取破坏门锁、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索要虚高的非法债务做准备。

在被害人无法归还虚高的本金及高额的利息时,陈某南指使罗某林等人采取电话威胁、上门恐吓、堵塞门锁、打砸等方式进行逼债,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陈某南为首要分子、以罗某林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受害人陈某权等人因被逼无奈,最后在亲人的帮助下选择报警。2018年5月,新罗公安分局扫黑办开始抽调精干警力,立案调查,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打消被害人顾虑,多方调取监控固定证据,该团伙的成员、组织架构、犯罪特征等逐步明确,先后将陈某南等5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