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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里的“内鬼”

2019-06-03 14:13: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营业厅内被带走
 
被侵占款难追回
 
经核算,电信公司营业厅一共被侵占了营业款高达19万余元。在张某被抓时,其账户上只冻结到了一两千元,问起侵占款去向时,其表示均被其花完了,其家庭困难,目前无力还款。
 
5月23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张某作为电信公司营业厅营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私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数额达19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张某称,自己最开始干这个事情,是因为家中父亲重病,外债较多,自己工资又低不堪重负。后来,发现这样来钱实在是容易,就有点欲罢不能了。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洪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