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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谁是肇事者?

2019-07-09 14:1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个涉嫌无证酒驾,一个涉嫌醉驾,发生追尾事故后,俩人互指对方是驾驶员。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9日讯 男子杨某和陈某在三明聚会喝酒后,竟轮流开车上高速准备回泉州晋江,不想途经泉南高速泉州南出口匝道时,发生追尾事故。泉州高速交警到场处理时,两名男子还互指是对方开的车,结果被高速交警戳破了谎言。
事故现场
 
高速出口匝道发生追尾
 
6月23日12时4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泉南高速三明往泉州方向六公里位置(泉州南出口匝道)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看到一辆闽C牌照的白色长安轿车和一辆白色闽G牌照的东南越野车停在超车道上,中央隔离带有几人打着伞或蹲或站。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并将人员和车辆转移至泉州南收费站。
 
民警对现场人员进行询问时,一名身着浅蓝色衬衣的小伙告诉民警,他叫杨某,是白色长安轿车的车主,事发时长安轿车是他驾驶的,同车的还有身着白色T恤戴黑框眼镜的陈某。询问过程中,民警一直闻到二人身上散发一股酒气,于是分别对俩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
 
肇事车辆到底是谁驾驶
 
果不其然,杨某的呼气酒精测试结果高达95mg/100ml,而陈某的呼气酒精测试为48mg/100ml,民警立即联系东南医院前来对二人抽取血样进行乙醇血液含量鉴定。当民警告知杨某,如果他血样中的乙醇含量超过80mg/100ml,那他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并移送起诉。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面前,杨某连忙辩称事发时长安轿车不是他驾驶的,而是陈某开的;陈某则始终不承认他开过该车,因为民警已经通过系统查询核查发现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只好调取沿线全部卡口,并逐一比对核查卡口照片中的人员衣着及外貌特征,却发现该车从三明永安沿泉南高速到泉州南的途中,杨某和陈某均有驾驶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