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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而降的“采购大单”

2019-07-17 12:27: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天降“大单”原是骗局

泉州市洛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至4月期间,周某、鲁某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共骗取110140元。诈骗期间,周某雇佣鲁某负责拨打电话,雇佣周某才负责取出诈骗款项。诈骗过程中,鲁某冒充部队军官打电话给被害人谎称要订购大量特定品牌的快餐,并让被害人到网上帮忙代订快餐,被害人在网上搜索特定品牌快餐时网站就链接到周某预先准备的网页,被害人在与周某洽谈订购快餐时,周某以先支付定金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如果有人上当了,我们就会让他采购另外一种特殊的军需品(营养快餐米饭),这种商品纯属子虚乌有,我们会提醒他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因为我事先准备了一个网页,只有这个网页有这种特殊商品的信息,他根据网页上的电话打过去就会把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上,我就会让对方支付保证金等,从而完成诈骗。”周某供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拨打电话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不特定多数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周某、鲁某、周某才的犯罪情节、认罪情况等,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周某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被告人周某、鲁某赔偿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追缴被告人周某才退出剩余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案件提醒:

电话采购莫轻信 陌生合作别垫资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企业商户及经营者,军警单位都有自己的正常采购渠道,并且有严格程序,在接到以军人等名义订货的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务必与对方见面商谈,以免上当受骗。

同时,增强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要被突然而至的高额利润所诱惑,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账户汇款,避免遭受损失。什么时候都别忘了,天上不会掉馅饼!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