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煤炭变石头
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 价格昂贵的精选煤炭运到目的地后,却变成了廉价的煤矸石,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3名货车司机掩人耳目,将运输途中的煤炭偷偷换成了廉价的煤矸石,以获取暴利,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狸猫换太子” 初次调包得手 2018年4月8日,石某与竭某商议,由石某负责将承运的漳平某水泥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的煤炭运输到漳平市拱桥镇竭某所经营的煤矸石厂,而后由竭某负责低价收购煤炭,并将所经营的煤矸石按与运输煤炭相当的重量进行装车(即采取调包方式),再由石某负责运往水泥公司进行验收。 2018年4月14日,石某驾驶货车承载H公司的49.08吨烟煤从厦门市石湖山码头出发,在H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途中异常驶入案发地漳平市拱桥镇,石某将其承运的煤炭出售给竭某,而后装载相当重量的煤矸石,并冒用车牌到漳平市拱桥矿产品申报站过磅,后运输至H公司验收入库,因H公司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该车上煤炭已被调包,该车上煤矸石已于2018年4月15日被H公司生产消耗完毕。经鉴定,石某该次窃取的煤炭总计价值人民币41718元。 一发不可收 再次作案落网 侥幸得手的石某并未就此收手,反而野心更大。得手后,石某邀请货车司机王某、刘某加入盗窃事宜,以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 2018年4月16日,石某、王某、刘某承载烟煤(共计145.54吨)从厦门驶往漳平H公司。石某驾驶货车承载煤矸石往H公司方向途经省道208线漳平市双洋镇境内时,因未按规定悬挂前车牌被漳平市公安局双洋派出所民警查获。 后经民警的调查与盘问,一起涉盗窃烟煤194.62吨(价值16万余元)的案件浮出水面,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