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结婚证的代价
为筹集资金周转生意,丈夫拿着假结婚证、带来假妻子欲卖房,不想被识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8日讯 为筹集资金周转生意,丈夫伪造假结婚证打起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主意。殊不知,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近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做生意而引发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筹资金周转生意 丈夫欲卖房变现 陈某是做物流生意的,由于近些年生意不好做,没赚到多少钱,又需要大笔资金周转。为筹资金周转生意,又不想让生病的妻子王女士担心,陈某萌生起了卖房变现周转的念头。 可是,因为房子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妻子没在场,陈某是不能卖房的。为了成功卖房,陈某打起了伪造假结婚证的主意。 联系路边小广告 轻松获假结婚证 陈某发现路边的电线杆上经常有一些做假证的小广告,于是,他挑选了其中一个电话,并联系了对方,称要伪造一本结婚证,对方很轻松就答应了,还让陈某提供一张夫妻合照和身份信息。 提供夫妻合照那是不可能了。于是,陈某将此前获得的其与朋友的合照、身份信息提供给了造假证的人。十几天后,一本崭新的假结婚证就通过快递送到了陈某手上。拿到假结婚证后,陈某就以办一些手续的名义为由,带着假结婚证上的朋友,到三明市梅列区一公证处办理房屋过户委托事宜的公证手续。 半月后投案自首 构成犯罪终获刑 然而,公证处业务员小李在审查结婚证时发现,虽然这本结婚证做得很逼真,但与她经手过的结婚证还是有着细微的差别。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小李到隔壁婚姻登记处窗口让人帮忙核查。一查,果真是本假证! 陈某发现事情不对,火速拉着朋友逃离了现场。工作人员随即报了警。自知躲不过,陈某半个月后还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 今年7月22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一案。陈某伪造结婚证1本,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陈某当庭表示十分后悔,认罪悔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