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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闺蜜”的陷阱

2019-11-01 10:48: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移送起诉

警方提醒勿入“套路贷”陷阱

经审查,以犯罪嫌疑人赖某梅为首的犯罪团伙,以低利率、无需抵押,引诱受害人借款,并利用受害人不敢被家人、单位知晓其在外举债的心理,屡次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等方式逼迫受害人签订空白借条、借款平账,并伪造银行流水,意图通过诉讼将债务合法化,进行恶意垒高债务。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套路贷’主要是抓住了部分群众急于快速获取资金的心理,以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诱使受害人落入陷阱。”针对该案,办案民警表示,防范和化解“套路贷”要注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谨慎签署借款合同、加强证据保全意识、善于应用法律武器。一旦不慎陷入“套路贷”陷阱,务必及时止损,马上报警。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