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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一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市检察院公诉 21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2020-05-18 16:43: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藏身山头行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8日讯 俩男子邀集多人藏身山头,冒充快递客服打电话,虚构理赔获取他人信息,共骗得财物122万余元。日前,经漳平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21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多人聚集偏僻山头 分工明确实施诈骗

2018年10月的每天13时,都有一辆载着许多人的车停在漳平市永福镇龙车村红尖山山脚下,20时许,这辆车再将山头上的人拉走。这些人是“老板”谢某和王某韬招来的“员工”,他们都在山上打电话“上班”。

原来,2018年9月中旬,坐在家中闲聊的谢某和王某韬经商讨,合计一起做电信网络诈骗的“生意”。达成共识后,俩人分头准备所需的电脑、手机及被害人的信息资料等作案工具,并邀请他人参与诈骗活动。

谢某的父亲谢某才接受儿子委托,帮忙寻找场地,发现漳平市永福镇龙车村红尖山山头偏僻且有4G网络,十分适合做电信诈骗窝点。搭好帐篷后,谢某才邀请陈某秀、陈某金、陈某阳、陈某扬帮忙,在负责杂事之余,通过拨打诈骗电话,多赚些“外快”。

除谢某才负责的部分工作外,谢某、王某韬还先后邀集了谢某勇、谢某茜、张某、李某艳、陈某、俞某新、谢某凤、陈某勇、谢某光、谢某红、林某春、陈某花、谢某顺等加入电信诈骗活动,由他们负责拨打诈骗电话,并通过每天更换手机卡来减少暴露几率。其间,谢某、王某韬主要负责准备作案工具、招人、后台转账操作、记账等工作,陈某秀负责每日提供电话卡,陈某金、陈某阳帮忙望风,陈某扬提供充电和藏匿作案工具的场所。

冒充快递客服诈骗 骗走被害人122万元

2018年9月下旬,谢某、王某韬等人躲在漳平市永福镇龙车村红尖山山头开始进行电信诈骗。

“你好,我是某某快递客服,您在购物平台上购买的包裹已丢失,理赔需添加微信好友,扫描微信发送的二维码,只要按照网站提示输入姓名、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信息,就能挽回损失。”冒充快递客服的诈骗人员,以快递丢失需理赔为由,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引导他们添加微信,扫描二维码等链接,一步步地引导被害人泄露自己的姓名、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信息。等在电脑旁的谢某和王某韬接到“成功”的消息后,立即输入被害人提供的验证码,趁机转走银行账户资金,甚至进行网络贷款,而骗来的资金将由“卡商”洗钱变现。截至2019年1月,以谢某、王某韬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共骗取13名被害人122万余元。

为调动积极性,谢某、王某韬等人约定按业绩分成,除交给“卡商”20%外,拨打电话人员可获得自身“业绩”的40%,剩余部分由二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