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警收“罚款” 平潭公诉刘某真涉恶团伙
恶有恶报 团伙成员难逃法网 2019年2月,刘某真等人落网后,警方进一步查证了刘某真等人更多的犯罪事实。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刘某真、林某及郭某杰、杨某(其他人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冒充民警劫取财物、拦截他人随意殴打、任意损毁财物等手段,在平潭县城关地区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1-2月间,刘某真还使用他人身份证开房,与他人吸食“冰毒”。他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刘某真为首要分子,以林某及郭某杰、杨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成员更是劣迹斑斑,林某、郑某才此前都曾因盗窃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窝藏包庇罪等罪名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平潭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真、林某、郑某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抓嫖”罚款,使用暴力及暴力威胁;多次纠集并伙同他人随意殴打、拦截、恐吓被害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致1人轻微伤;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多次吸食甲基苯丙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前,被告人刘某真、林某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上述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该案也是平潭首个被省级挂牌督办的涉恶案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陈菁 实习生 陈舒瑶 通讯员 陈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