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600多万元 夫妻潜逃国外4年终落网
越陷越深 无力偿还逃往国外 2013年起,蔡某除了代人办理贷款、转贷之外,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了炒股。然而,股市有风险,入市不谨慎的蔡某直接栽了大跟头。那一年,蔡某炒股亏了很多。 为了弥补股票亏损,蔡某便继续以经营生意为由让韩某对外借款,实则将韩某借来的钱继续投入股市,幻想能够“翻盘”,没想到股票的窟窿越补越大,最终亏损1400余万元,导致无力偿还借款。 据蔡某交代,2014年初,有一个债权人向其讨要本金,他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对方便带人到他家里闹。后来更多的债主开始上门讨债,有的已经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并对其房产进行保全。他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4年3月21日,韩某说她孩子发高烧,叫我们学校的同事帮她请假,之后我们给她打电话就不接了,我们联系不到她就到处找她,之后才发现她在外面借了好多钱,还不了钱就跑掉了。”被集资人张某报案时告诉民警。 原来,为躲避债主上门催讨,蔡某和韩某早早就商量好了出逃计划,于同年4月离开平潭,辗转逃往国外。 法网恢恢 终被抓获定罪服法 2018年4月,韩某、蔡某在国外被当地警方抓获,经引渡程序押解回国。2019年1月,平潭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韩某、蔡某提起公诉。日前,平潭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检察官表示,高利诱惑是非法集资类犯罪最常用的手段,被集资人往往基于特定关系的信任和高额利息的诱惑,轻松打开自己的“钱袋子”,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息尽失,得不偿失。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高额利息回报,也不要轻易被集资人的身份所蒙蔽,本案的被集资人与集资人多为学校同事关系,基于同事之间的信任和高利诱惑,最终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为闽 陈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