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那颗炸弹后,我后悔了……”
23年前,他因生活摩擦,用炸药把工友炸伤后潜逃;23年后,民警伪装成买蜂人将他智捕。被抓后,他说—— “丢下那颗炸弹后,我后悔了……” “嫌疑人杨某山被抓获了!”接到厦门集美警方刑侦大队警官的电话时,小王正在做着一份零活。23年前的一场爆炸中,小王失去了一条腿,那时的他不到20岁。 近日,厦门市集美警方破获了一起23年前发生在海沧的爆炸案,抓获了潜逃23年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山。 嫌疑人接受审讯 因生活摩擦 他把炸药扔向工友床上并引爆 1997年5月27日凌晨3时许,浓墨一样的夜开始稀释,再过两个小时天就要亮了。这个时候,人们睡得最沉。 在海沧区新村一石子厂,工人杨某山觉得是时候了。他拿出了从石子厂偷来的一条雷管,掏空了里面的“硝”,他觉得这样可以把引爆的时间拖得更长,给自己争取时间逃跑。 小王和其他3名工人在工棚睡得正沉。杨某山跑到工棚外的窗户前,将炸药朝小王的床上扔了过去。 十几秒后,“砰”的一声巨响,炸药在小王的床上爆炸了。当时在工棚内休息的4个工友均不同程度受伤。而距离爆炸点最近的小王受伤最严重,双足多处损伤,小腿经治疗无效后高位截肢。 扔完炸弹后,杨某山越过山头,从海沧某码头乘船,再辗转换乘大巴去泉州,在山里找了一份养牛的工作。他隐姓埋名生活,不敢回家,在山里一躲就是6年。 而小王腿部伤残后,便难以找到正式的工作,多年来只能一直靠着亲戚救济和低保生活。 案发那年,杨某山21岁,他和未满20岁的小王同在一个石子厂做临时工。俩人因为生活习惯不同,产生小摩擦,继而矛盾升级,冲动的杨某山选择了极端的方式报复小王,最后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