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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捞出”父亲 儿子“找关系”被骗261万元

2021-08-18 10:44: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儿子想把犯事的父亲“捞出来”,听信了一个“有关系”“有熟人”的“能人”,

结果,父子二人被骗走了261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8日讯 父亲犯罪被逮捕,儿子想着通过关系把父亲“捞出来”,却上了一个自诩有“强大司法资源”骗子的当,被骗走261万元。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金某冬打着“有关系”“有熟人”的幌子,谎称能帮犯罪嫌疑人免受刑罚,骗取犯罪嫌疑人家属钱财,最终锒铛入狱。

父亲被逮捕

儿子想“捞出来”被骗61万元

2016年12月,陈某忠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逮捕,同案苏某莲等人也被采取强制措施。眼见父亲陈某忠即将面临铁窗生活,儿子陈某先是到湖南郴州聘请当地律师为其父亲办理取保候审,后又想通过关系将其父亲取保出来。陈某在父亲朋友丁某仙的介绍下,一起到湖南郴州找金某冬寻求“取保方法”。还在缓刑考验期的金某冬自诩拥有“强大的司法资源”,声称只要一个星期就能办理陈某忠取保候审手续,但要收取60万元费用。

2017年1月14日,金某冬谎称陈某忠的取保候审已快办好,让陈某先付一半费用,并以处理取保候审事情花费了1万元为由,让陈某多支付1万元,即31万元。当日,陈某将款项转至金某冬指定银行账户上。

2017年1月23日,律师为陈某忠申请取保候审得到公安机关批准,便通知陈某一同前往办理手续,金某冬随行并借机索要尾款。趁律师不注意,金某冬大言不惭地对陈某忠说:“律师只能帮助办理取保候审,但没办法帮你的案件作不起诉,我可以疏通关系帮你作撤案不起诉处理。”陈某忠信以为真,便于次日将30万元转至金某冬指定银行账户上。

为撤销案件

再次汇款200万元“消灾”

2017年2月,金某冬来到三明,丁国仙、陈某忠二人热情地接待他。为展示自己“实力强大”,金某冬表示可以帮助陈某忠作不起诉处理,还可以把被公安扣押的款项要回来,但前提是先把同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苏某莲取保候审,只有苏某莲也不被起诉,整个案子才会撤销。

2017年3月底,金某冬以此为由让丁某仙转告陈某忠需要200万元,并承诺钱到账后15天左右就可以把苏某莲取保出来。2017年3月29日,经丁某仙转告,陈某忠当日便将200万元转至金某冬指定银行账户上。

金某冬收到200万元后,自知无能力办到,便通过他人介绍找到章某平(在逃),由章某平出面跟进。2017年4月初,金某冬打电话谎称苏某莲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让陈某忠及苏某莲家属准备好400万元现金。陈某忠、苏某莲妻子、丁某仙等人到达湖南郴州后,由金某冬领着去见章某平。最终,苏某莲未能被取保候审,陈某忠等人便不断催问金某冬什么时候能够放人,均被金某冬以各种理由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