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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着面具作案的盗贼

2022-03-08 12:5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视频追踪 锁定三名嫌疑人

为进一步研判嫌疑人身份信息,办案民警追踪嫌疑人行动轨迹,发现嫌疑人作案后刻意躲避视频,驾驶摩托车向郊区逃离,进入郊区后消失不见。侦查民警延长视频调阅时间后,均未发现作案嫌疑车辆再次出现。

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消失的区域走访排查,调阅周边公共视频,发现9月7日凌晨盗窃店铺后,嫌疑人在郊区藏匿数小时,通过手机打车至杨真路段,身影消失在杨真小区。在确定嫌疑人乘坐车辆后,民警立即向打车平台调证,确定了嫌疑人游某的身份信息。

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工具

经对游某的动态轨迹核查,发现游某多次出现在杨真小区附近。侦查民警判断其他嫌疑人应该也藏匿在该小区,立即向社区民警调取该小区的出租信息。经研判排查,近期租住在该小区的李某与案件发生时间高度吻合,有重大嫌疑。随后,民警对李某的轨迹进行研判,发现李某于9月3日、4日同张某在沙县某宾馆登记入住。

掩人耳目 戴明星面具作案

在确认该团伙落脚点后,民警立即布控抓捕,经过蹲守,于2021年9月7日21时在杨真小区抓获入室盗窃嫌疑人游某、李某、张某,依法扣押液压钳、电焊枪、撬棍、面具、口罩、安全帽等作案工具和被盗香烟300余条。

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连续在剑津路、文体路、三元路撬锁破门进入店铺,共计盗窃300余条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为了掩人耳目,在网上搜索面具,发现某明星的面具卖得比较火爆,就网购了某明星的面具,以便在作案时乔装打扮。近日,经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判处游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目前,被盗物品已返还给被盗的店铺。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林玮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