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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15:17: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4名被告人骗取钱财获刑

2022年9月6日,罗某、李某、储某在龙岩市新罗区被警方抓获;2022年9月9日黄某、江某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李某、储某、黄某、江某分别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

2023年11月24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某等4人提起公诉,指控江某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储某、江某骗取他人财物12194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骗取他人财物11744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黄某骗取他人财物44230元,数额较大;其四人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4人刑事责任。

日前,经连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基于被告人江某等4人均认罪认罚;被告人江某、黄某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有同类刑事犯罪前科的酌情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储某、李某系累犯,被告人李某属坦白。4名被告人主要诈骗犯罪对象为老年人,且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江某等4人犯诈骗罪。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年人要警惕街边“免费抽奖”虚假活动,不轻信所谓的“免费”“高档”,以防落入诱骗陷阱。如被不法分子骗取钱财,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