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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直指执行难“命门”

2016-05-31 09:15: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狡兔”三窟也难逃“猎人”之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1日讯  凌晨顶着寒风蹲守,狡猾“老赖”闻风逃跑,竹篮打水一场空;费尽心思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财产却玩起“躲猫猫”,白忙活一场……法官有计策,“老赖”有对策,法院难道真的束手无策吗?

“不!”南安市法院院长李瑞阳回答得响亮而又坚定。2014年11月,南安法院在泉州地区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以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执行流程,创新执行工作模式,直指执行难“命门”。

“点对点”司法查控

找人查物不费力

“以前找人查物太难了,现在5分钟内被执行人的房产登记情况和银行账户情况就能自动反馈过来,效率高了几十倍。”黄琨臻是该院执行局的老法官,谈到近年来执行工作的变化,他是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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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变化源于南安法院建立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2013年以来,该院积极加强与金融监管、相关政府部门沟通联系,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逐步将被执行人财产难寻这一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点问题转化为快速、便捷的信息技术问题,确保法院查找执行线索广覆盖和高效率。

该系统实现与银行、公安、工商、机场等联动单位的信息平台“点对点”对接,实时、远程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财产信息。此外,全部新收执行案件一经立案移送执行综合部门,系统即自动提请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及存款、工商股权登记、房产登记等信息便迅速反馈,省时又省力。

“没有想到,时隔10多年,还能拿到这笔钱。”南安乐峰的黄某凤能拿到这笔被欠了10余年的赔偿款便得益于该系统。2000年10月31日,黄某凤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肇事者彭某水应赔偿其经济损失18万余元;车主彭某金应在彭某水无力赔偿时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俩人均未履行赔偿责任。受限于当时的执行条件,查找不到俩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俩被执行人尚欠剩余赔偿款177967元。

去年初,该院将此案纳入执行旧案系统,通过“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查询到俩被执行人在多家银行有账户,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冻结措施,最终成功冻结、扣划到俩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万元,并将该笔款项交给申请执行人黄某凤。黄某凤领取到款项后表示愿意放弃其他请求,同意结案。

这只是该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成功办结的一个普通案例,自建立“点对点”查控系统以来,该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5000余件,冻结1573.7万元,扣划696.49万元,查询到不动产2000多处、车辆17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