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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打造未检工作品牌

2016-06-12 09:04: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近日,一个故事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间传来了:“一名在校生林某被打颅内骨粉碎,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今年4月,未检科受案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并协助林某发起众筹,很快汇聚20多万元爱心款,为林家排忧愁度难关。”在大学城检察室视察未检工作时,听着一个个生动的未检故事,看了受助当事人寄来的感谢信,代表们很受感动。

一名省人大代表无不动容地说:“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对特殊对象,采取特殊举措,给予‘特殊关怀’。”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这是闽侯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说的一句话,在与记者的交谈中,记者体会到,这位检察长无不关心着他的孩子们,在他看来,“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孩子们需要及时给予‘特殊关怀’。”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检察机关已商请有关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工作各环节衔接和配合的八条工作机制,包含会同福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制定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规定;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犯罪记录查询的受理、审批和出具查询结果等流程,强化对可能发生犯罪信息泄露环节的法律监督等。

给孩子一片灿烂阳光

去年6月10日8时30分,被取保候审的小曾顺利参加了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台江区检察院检察官“特事特办”提速办案,让小曾如愿走进考场,给了这名失足少年一次改过的机会。

小曾是四川人,从小跟随父母来到福州生活。去年3月,他盗窃了一辆电动车,5月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初该案提请台江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在提审时发现小曾担心错过中考机会非常沮丧,涕泗滂沱,检察官通过耐心交谈和心理疏导使曾某某敞开心扉并真诚悔过。该院依法对小曾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同时,紧急联系学校老师,由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为小曾办理好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小曾于释放的第二天顺利参加了中考。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对全市329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他们还通过开展亲情会见、心理疏导、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实施考察帮教、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等人性化方式给孩子们一片灿烂的阳光。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叶燕培检察长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研讨会上谈到:“要坚持不懈地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我们的检察工作,把未检工作作为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营造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本报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范丽红 王光忠 郭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