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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检察院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2016-06-17 09:43: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隐形的翅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7日讯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事关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永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一件件案子、一点点努力、一丝丝欣慰,无不体现了检察官们心系检察、情牵未成年人的执着情怀。

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2015年6月8日,当时还是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的小黄受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张某围殴,并因出血严重而被手术切除脾脏。

6月26日,永泰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前往东洋派出所介入该案调查。通过查阅案卷和会见当事人,未检干警了解到夏某、林某、张某均已年满14周岁,其家属已代为支付被害人医疗费4万元,但被害人的伤情鉴定还未作出,该案尚未立案。鉴于上述情况,永泰县检察院立即督促县公安局尽快出具伤情鉴定并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引导派出所继续开展侦查,以利于快速办理该校园暴力案件。6月26日下午,永泰县公安局经鉴定,认定被害人伤情为重伤,并对该案依法立案侦查,随后于27日凌晨将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永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平却认为该案值得反思。“案件发生半个多月后,我们才在媒体上获知该案,险些错过介入该案的最佳时机,充分暴露了我们与教育局等部门信息沟通障碍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永泰县检察院立即牵头,与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开展“建立校园安全沟通联系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联系,建立重大案件通报机制,即遇重大恶性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等严重危害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由县教育局未保科及时通报县检察院未检科,未检科视情况及时介入。

帮教基地让失足少年

不进监所进车间

最近,永泰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林巧凤很高兴,因为刚刚离开帮教基地的小吴自己找到工作了。林巧凤与小吴的结识源于一起入室盗窃案。

2015年,还不满18岁的小吴与不满16周岁的小林潜入小林一同学的家中,盗走价值2000余元的财物。永泰县检察院经过审查,对小吴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于11月26日,小吴生日当天给他送上了这份惊喜。

为了防止小吴再次浪迹社会,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永泰县检察院决定将小吴送往该院与福州邦洛服装有限公司联合创建的青少年观护基地“邦洛观护中心”。小吴在该公司的工厂里参加务工实习,与企业工人同工同酬。每隔几天,林巧凤便会给小吴打个电话,或者跟企业方面联系,了解小吴的情况。在大家的关心下,从小被父母溺爱的小吴逐渐改掉了好吃懒做、小偷小摸的毛病,在写给姐姐的贺卡里,小吴还认真写下了林巧凤跟自己说过的一句话——“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犯再犯”。“我没有想到,他居然记住了我对他说的话。”林巧凤对此感到欣慰。今年5月份,小吴离开帮教基地,并成功在酒店里找到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崭新的生活已然展开。

为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永泰县检察院还根据不同年龄层涉罪未成年需求,进一步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业的协作配合,构筑全方位帮教观护体系网,拓展新的维权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