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刑一庭法官阮芳的帮教故事
暖人心田 芳香四溢 姓名:阮芳 职务:晋江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素描:2008年到晋江法院工作至今已经8年,自2010年以来,审结刑事案件1070件。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10件,无一超审限及质量不合格案件。 荣誉: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1日讯 “小芳姐,我回老家了,可能暂时不会去福建了。我下个月要结婚了,感觉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真的很感谢你……”5月30日下午,晋江法院刑一庭法官阮芳接到的这个电话,把她的思绪拉回到了2011年12月30日。 当天,阮芳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年仅17岁的贵州男孩张羽(化名)是该案的被告人。 2010年11月23日,张羽受邀伙同一些社会青年一起抢走了古某的摩托车、手机及250元现金。案发后,张羽四处逃窜。 阮芳给青少年普法 “我很害怕,走到哪里都不安心,听到警车的声音,或者看到警察来了,我就连工钱都不要了,赶快跑。我觉得很痛苦……”逃亡数月,张羽选择自首。 “在审理中,我看到了他向善的那一面。”阮芳说。开庭完,阮芳和张羽的母亲聊了起来。聊天中得知,张羽从小父亲因病去世,他一直跟着奶奶长大,作案时他刚到晋江打工不久。 “都怪我,平时没有好好教育他。”张羽的母亲一脸愧疚,并表示愿意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看着眼前这个难过的母亲,阮芳叫来了被害人古某。“功夫在事外。”阮芳说,办理一个案件,审理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事情清楚便可按法律去判。但真正让他们内心悔改,回归社会才是意义所在。在阮芳的调解下,张羽的母亲赔偿了古某的经济损失,获得了古某的谅解。综合多方因素,张羽被法院判处缓刑。 判处缓刑后,阮芳考虑到张羽的户籍在外地,虽举家在晋江,但不一定会有村组织或社区组织接纳他。本着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少年的初衷,阮芳将其送到晋江未成年人帮教基地。 “未成年人还不够成熟,容易随波逐流。如果我们推一步把他送到监狱,他接受到的就是负面的东西。反之,拉一把让他回到社会,就是另一片天地。”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上,尽可能给未成年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是阮芳一直的坚持。 案子结了,阮芳和张羽的故事似乎才刚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