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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老陈的底气

2016-07-05 09:0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姓名:陈志宏

职务:周宁县法院咸村法庭庭长

素描:从1989年到周宁法院,扎根基层法庭27年。崇尚公正司法,亲和司法,始终为群众真心全意排忧解难,得到当地百姓的交口称赞。

荣誉:2008年全省法院优秀工作者,2015年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全省优秀政法干警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前不久,一部讲述基层法官的田园法治轻喜剧《小镇大法官》在央视热播。该剧讲述了以荷塘法庭庭长王德忠为代表的法官小分队,扎根基层,一心为民解决乡间民事诉讼的故事。而近日,记者来到周宁县,也遇到了这样一位名副其实的“小镇大法官”,他就是周宁县法院咸村法庭庭长陈志宏。

陈志宏在看卷宗

从1989年到2016年,陈志宏在基层法庭扎根了27年;从家长里短到人身伤害赔偿,他所办理的案件虽不是桩桩惊天动地,却件件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27年的基层经验,让陈志宏对审判工作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总说:“审判案件不是机械地套用法条,而是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大胆尝试,尽可能地减少群众损失。”

时至今日,陈志宏还会时常回忆起经办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009年,村民雷某在驾驶自卸低速货车时,不慎将小钟撞伤,造成小钟八级、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小钟的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雷某告上法院,请求赔偿。

为了了解案件的细节并调查取证,陈志宏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就前往玛坑乡与小钟的父亲约谈,可所见到的一切,却让他心中十分不忍。“因为这场事故,小钟脚部足弓的一块肉被生生剜了去,虽然经过手术治疗,但以后还能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行走,还很难说。而彼时小钟才刚刚7岁。”陈志宏说,就是那时候,他忽然理解了小钟父亲将案件诉至法院后,那种急于得到结果的心情。甚至在他自身,也希望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快地为小钟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但想归想,案子却不是那么好办。陈志宏告诉记者,当时,雷某有投保一般机动车辆保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这涉及商业险与交强险在一案中并存的问题,而以往二者总是被严格区分。审理期间,雷某又未向法庭提交有关商业险合同的全部证据,导致案件一时难以判决。

如何在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下,尽快地为小钟拿到合理赔偿?交强险与商业险又能否并案审理?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陈志宏开始了与案件、与法条“较劲”。相关法律中没有此种注释,那就在全国范围内搜索有没有类似判例;实践中没有此种做法,那就在理论上探讨并案审理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