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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的“福建罚则”

2016-07-27 09:14: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系列解读之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7日讯  7月21日,我省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视频会议,要求以法治方式处理好医患关系,《办法》还对八类医闹行为的严惩作了明确规定,给医闹者敲响了警钟(详见本报7月22日头版头条)。

为此,本报记者结合身边的医闹案例,并邀请医患调解委员会、司法部门及法律界等相关人士对八类医闹行为及其惩治进行解读,力促医患纠纷回到法治轨道上。今起,本报将陆续刊出。

《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令禁止的八类医闹行为中,特别提到了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惩治,给我省医学界人士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得到众多医护人员的关注,不少医护人员为此拍手叫好。

这是继去年11月1日医闹入刑,以及今年7月1日起中央九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医闹行动后,我省再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把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处置、保障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及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法治支撑。

“这意味着我省将‘三管齐下’,不断寻求以法治方式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我省大型公立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主任医师称,此次《办法》的贯彻实施,意味着医护人员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更是表明了政府对暴力伤医零容忍的态度。

去年以来,全国多地爆发了一系列伤医、杀医事件,让医护人员的执业风险从职业本身转移到人身。而类似的伤医事件在我省多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医学界人士指出,暴力事件伤害的不仅是医护人员,更是全社会的安全基础,“事实上,保护医生就是保护市民自己。”

2013年5月2日,36岁的贵州籍农民工谢某因加班至凌晨而感到胸口难受,独自骑自行车到福清市阳下街道东田村卫生所就医。在简单地说明病因后,医生莫某为患者测量了血压与脉搏,发现其血压略偏高,就按照心脏病症状医治,给其注射一针安定剂。打完针后,谢某休息一会儿,便独自骑车离开了。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谢某却倒在了距卫生所1500米的路上。当警察找上门时,莫某才知道出了人命。由此,一场医患纠纷展开了马拉松式的拉锯战。

经尸检,谢某死于呼吸性细支气管炎伴间质性肺病急性发作,以及脑水肿等突发性疾病,属自身疾病自然死亡。

尸检的结果虽然对莫某有利,但莫某却存在“无病历、无处方”过错,死者家属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而莫某则认为自己只是处理不当,无重大过错,对风险估计太低,只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在这期间,死者家属纠结200多名老乡,采取极端行为,封锁东田村所有村路,包围了莫某的家,并公然对莫某进行侮辱、谩骂,双方还险些大打出手。死者妻子甚至还把液化气罐搬到莫某家门口,手里拿着打火机,扬言要同归于尽。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动大批警力,才制止了过激行为。

事件发生后,福清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等介入调解。为了尽快平息纠纷,在街道办事处的协助下,最终以其他可行的人道主义方式给死者家属“补偿”,这起事件才最终得以平息。

近年来,像这样的医闹事件在福州还有不少。“伤医事件的出现,主要是医院怕闹事、缺少相关的保护医务人员的法律、患者对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的制度不了解造成的。”福清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负责人陈小华认为,伤医事件最终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既影响医护人员队伍的稳定,又影响患者的就医环境,还容易造成医患之间情绪对立,降低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感。同时,也增加了医护人员的顾虑,对采取医疗措施畏首畏尾,影响对患者的有效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