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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罪少年点亮“心灯”

2016-09-29 11:14:39 来源:

教育感化:助力涉罪少年回归社会

“动人心者,莫先乎情。只要我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就一定能做好。”经办检察官说道。

鼓楼区检察院始终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联系小常、小杨的父母,实行“亲情挽救计划”:挤出时间陪孩子、在生活细节上主动关心、经常表扬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笑脸与鼓励……几周后,“亲情挽救计划”很快产生了效果。小常的父亲哽咽着打电话给经办检察官报喜,说儿子终于肯叫他爸爸了。小杨的父亲也反映,儿子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会主动找他商量事了,不再像以前那般冷漠。

在6个月考察期间,小常、小杨一直积极进行改造,并接受由鼓楼区检察院为他们制定的心理辅导计划,逐渐走出了犯罪阴影,表现良好。考察期满后,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小常、小杨真正回归社会,鼓楼区检察院实行案后跟踪帮教预防制度,要求小常、小杨1年内与经办检察官保持通信往来,定期汇报其学习、工作和思想动态;并要求经办检察官定期走访,了解小常、小杨的思想现状。与社区、学校一起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真正创造有利于他们改过自新的良好环境。

在帮教过程中,经办检察官还为他们设立了专门的电子帮教档案,将基本情况一览表、案情登记信息、个人思想汇报、家长制定的帮教措施、心理辅导报告、回访考察谈话等材料全部入档,作为制定帮教计划的依据。根据俩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帮教方案,提升帮教效果,助力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后记

在鼓楼区检察院,像小常、小杨这样接受心理帮扶的涉罪未成年人并非个例。2014年以来,该院便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案前评估,案中调解,案后跟踪”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五措联动”专业化工作机制。强调坚持以法律援助机制为保障,以社会调查机制为依据,以心理评估辅导机制为手段,以教育感化工作为中心,以案后帮扶工作为重点,以更加理性、平和的方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有效钝化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2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帮扶,对1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吴俊敏 夏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