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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助学”的背后……

2016-11-23 11:16: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假警落法网 获刑7年整

2015年11月7日下午3时许,黄某浩来到小琪家中,当着小琪父亲的面说喜欢小琪,要小琪嫁给她。小琪父亲强烈反对,同时为了孩子考虑,小琪父亲没有报警。

“我可以不经过你们的同意,就以妨害司法公正让你父亲进监狱”“如果不同意,我会到学校里找你,让全校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在小琪父亲反对俩人再联系后,黄某浩为逼迫小琪与其见面,多次威胁小琪。

“你再不来见我,我就到你学校,让全校人都知道我们之间的事。”11月9日上午,黄浩再次威胁小琪。小琪由于害怕,就偷偷跑出去和黄某浩见面。随后,黄某浩将小琪带到泉州市某招待所,让小琪拿着身份证去前台开了房,再次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一整天联系不上女儿,小琪父亲很是担心,怀疑小琪被黄某浩带走了,最终选择了报警。

因为是用小琪身份证登记入住,警方很快查到了他们的下落,并通过当地警方在招待所抓获了黄某浩。

“她太漂亮了,我对她一见钟情,是真的很爱她,想娶她的。”被问及为什么选择还是孩子的小琪下手时,黄某浩还大言不惭地告诉警方。

直到黄某浩被抓,小琪和其父亲才知道黄某浩是个不折不扣的假警察。

今年7月27日,连城县检察院对黄某浩以涉嫌强奸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及变造身份证件罪提请公诉。11月7日,连城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浩犯强奸罪,招摇撞骗罪及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7年3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案件警钟

身心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生,容易受到一些不法侵害,因而需要高度警惕,有效地保护自己。女生应注意对于伪装身份(如冒充警察、维修工人等)的人员,面对小恩小惠的利益诱惑,多问几个为什么,及时把情况告知家人和老师,以免上当受骗。此外,学校和家庭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生理教育,让孩子们明白什么是性侵犯。在受到性侵犯时,要尽快告诉家长或报警,切不可因害羞、胆怯延误时间丧失证据,让嫌疑人逍遥法外。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