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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法院创新机制推进家事审判工作

2016-12-08 10:00: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调解奏和弦 谱出温情主旋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8日讯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是家庭的基石。今年以来,漳平市人民法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出台《关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工作方案》,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以保家庭和睦促社会和谐。

感情“冷静期”

柔性司法除隔阂

10月21日,卢女士向漳平市法院递交了撤回离婚起诉的申请书。“多亏你们给了个缓冲期,如果一时冲动把家拆散,后悔就来不及了。”卢女士感激地对承办法官陈丽平说。

今年9月初,卢女士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生子的归属及财产分割。陈丽平法官了解到,卢女士与丈夫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卢女士临时起意要求离婚,而其丈夫一再表示不愿离婚。

陈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给他们设置了一个月的“冷静期”。其间,法官通过对双方家人、代理律师等做调和工作,夫妻间的隔阂消除了,婚姻也得以挽回。

漳平市法院始终审慎对待离婚诉讼,秉持“和合”的审判理念,在法律的“刚”性权威中注入制度的“柔”性情怀。对婚姻已出现“裂缝”但仍有和好可能的夫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时间不等的“冷静期”处理。此外,该院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触角,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对调解撤诉、调解和好的离婚纠纷,健全完善内外部协调配合的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机制。

调解“黏合剂”

亲字当先补裂缝

今年7月下旬,漳平市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李某离婚后,女儿跟着前妻生活。今年,已经上大三的女儿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多年来的抚养费、学费和补习费。

“这是她在怂恿女儿向我变相要钱!”李某和女儿在调解室一见面就吵了起来。家事审判团队的陈燕敏法官立即制止李某激动的情绪,明确告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女儿有诉讼的权力。“你和前妻的恩怨不能影响你对女儿的态度,父女的关系还是要着眼将来啊!”看着李某渐渐平复心情,陈燕敏开始慢慢引导他。随后,陈燕敏又劝说李某的女儿:“要多体谅大人赚钱不易,学会自食其力,多和父亲联系沟通。”

听着法官的劝解,女儿一边流泪一边讲述多年来对父亲的思念,说得李某低头不语。最终,李某和女儿达成和解协议,更表示要共同呵护亲情。

“情感纠葛始终是家事纠纷当事人不能绕开的因素。”陈燕敏说,“耐心倾听、了解矛盾的根源所在,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分析不同解决方案的利弊,才是消除情感裂痕的‘黏合剂’。”近年来,该院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通过案例分析,沟通技巧培训,注重法理情合理运用,形成了家事审判机制的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