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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2016-12-14 10:09: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让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年终岁末之际,带着对司法改革创新的期望与憧憬,记者走进莆田市秀屿区法院,探寻基层法院工作的足迹。在这里,记者感受到了改革浪潮下,秀屿区法院锐意创新、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冲劲。

郑茂永院长(中)指导送达工作

服务做到位 案件更好立了

“方法官,你都判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帮我把钱要回来?”今年3月18日上午,家住莆田市东峤镇的赵某,通过秀屿区法院便民联系卡上的电话,找到了方法官。

原来,赵某的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身亡,经法院判决赵某获赔33万余元。但赵某家距法院有20多公里山路,年纪也70多了,身体不好,患有高血压,一坐车就头晕头疼,一闻到汽油味就想吐。一审时,赵某只好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进行赔偿。想到如果再委托律师代理又要花一笔钱,赵某一时犯了难。

了解情况后,方法官立即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建议开启该院专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辟的诉讼服务通道。诉讼服务中心随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赵某住处,顺利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法官也找到被告的住处,第一时间把诉讼文书送达被告手中,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一个月后,双方和解,赵某顺利拿到赔偿款。

该院还以服务群众为导向,年初重新制定修改了20多项内部考评标准。其中,立案庭的评价考核标准变得更加科学合理,服务也更加人性化。据立案庭林法官介绍说,许多群众都是在无法正常解决矛盾纠纷时,才选择到法院起诉。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他们必须要尽己所能及时处理,将矛盾纠纷纳入法律解决渠道,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服务好群众,该院还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工作,案件当场受理、当场登记,不留模糊空间、不设土政策,深受群众的欢迎。截至今年11月30日,该院共立案8669件,立案数同比增加23.1%,在10月底时立案数就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件日期,当场立案率超过99%。推行立案限时办结制度,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对立案困难的当事人适用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上门立案380件。

送达有效率 审判更快速了

随着秀屿区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当事人难寻、拒收文书等现象日益突出,“送达难”成为继“执行难”之后基层法院工作的又一个难题。如何推动审判效率的提高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有自己的方法。

“我们院花费在送达程序上的司法资源占总数的40%左右,一个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往往要多次跑、来回跑,占用了法官大量的工作时间,严重制约了司法效率。”秀屿区法院院长郑茂永说。

为解决送达时当事人难寻和拒收文书难题,该院多次召开送达工作专项座谈会,总结送达工作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并形成完善的意见,向秀屿区委政法委上报了《关于在区综治委设立法律文书送达领导协调办公室的请示》。

随后,秀屿成立全区法律文书送达领导网络,由各乡镇综治部门协调各村支两委协助法院送达,并将文书送达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和村两委主干换届时的考核,属全省首创,打通了送达的“最后一公里”。

通过区委政法委的协调,目前辖区内各村(居)对法院文书送达工作支持度普遍提高。以往很多案件需要3到4次才能送达到位,现在基本上1次就能确定当事人信息,完成直接送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