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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的“福建样板

2016-12-22 08:41: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全省法院紧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进信息化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2日讯  4月1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法院信息化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中国法院基本建成了以互联互通为主要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并快速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迈进。

12月14日,一场与“智慧法院”有关的法院信息化工作交流会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来自福州、厦门、泉州等九个中级人民法院及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院长介绍了信息化建设情况,全面展现了我省“智慧法院”的雏形。

近年来,我省法院建成应用“福建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在全国法院实现案件数据集中上传合格率100%,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信息化“八个看得见”,建成司法公开四大平台、政务门户网站群、官方微信微博矩阵、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2008年率先在全国法院启用远程视频系统提讯死刑案件被告人,首批完成远程接访视频系统,执行信息化建设“福建模式”向全国法院推广,打造了跨域诉讼服务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司法品牌。

信息化建设让司法更便民

在信息技术支持下,我省法院开辟了司法为民的新领域和新窗口,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近年来,我省法院信息化立足于司法便民服务,取得了“多点式”“跨越式”的进步,初步形成线上线下、庭上庭下多样化司法服务格局,让群众获取更便捷、更廉价、更个性化的诉讼服务,使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2015年1月,为彻底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问题。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同年6月开发上线跨域诉讼服务信息系统,将泉州全市54个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连为一体,畅通“家门口立案”,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与法院跨域送达同步完成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2015年4月,闽侯县法院作为我省“智慧法院”建设的试点单位,在省高院的指导下,自主研发的首台司法自助服务终端——ITC终端,该终端包含了裁判文书“一键可取”、案件查询、立案信访预约以及电子阅卷、自助缴纳诉讼费等功能。群众办理诉讼业务通过“ITC”进行身份认证后,还可以利用它办理远程预约立案、异地提交诉讼材料、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自助签收法律文书、自助缴纳诉讼费用等。“司法自助服务终端”是我省法院打造“智慧法院”阶段性成果之一。

信息化变革提升司法质效

信息化建设必然带来数据量的极速增加。实现全省法院案件信息汇聚、管理、分析和服务,必然给我省法院审判质效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

近年来,我省各地法院大力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实行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以数据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或按要求时限保存,通过多媒体证据展示、质证留痕、庭审笔录等技术手段,强化庭审举证、质证、认证等过程,实现诉讼证据举证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是非曲直辨明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清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确保庭审不走过场,实现司法成本低位运行、质效高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0年,我省法院建成“福建法院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其汇聚的“司法大数据”资源目前已涵盖全省560多万件案件、1300多万条当事人信息、1350余万份文书、6亿多个节点信息,并率先在全国法院实现案件数据集体中上传合格率100%。

同时,我省法院不仅重视数据的积累,更重视数据的挖掘应用。2015年以来,省高院利用数据挖掘工具定期分析全省房地产纠纷情况、民间借贷和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数量和金额、省属重点企业涉诉情况,预测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与趋势,将分析情报提供给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去年下半年,通过“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省高院发现,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数量和金额明显增长,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个别企业资金跟不上,很多企业向银行贷款和借贷时又相互“联保”,导致“一家企业倒下,连累一大片企业”,如果处理不好,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为此,省高院立即联合多家单位立即召开联席会议,出台一系列“放水养鱼”措施,并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应对上述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及时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