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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听庭评议”工作

2017-04-14 08:41: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录像评议首先由出庭公诉人以第三人视角对自己的庭审表现进行观摩并总结评议,再听取委员评议。相较以往在庭审结束后再自我评议的传统模式,不仅让案件承办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清自身的短板所在,也对其他公诉人增加了隐形压力。”同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郑祥发说。

同时,该院还根据不同类别案件性质,逐步拓展检委会列席听庭评议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听庭评议的参与度,通过庭审的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业务部门提高专业水平。如针对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要求自侦部门列席评议;针对具有构罪争议且已经逮捕的公诉案件,要求侦监部门列席评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