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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017-04-14 10:1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司法为民

树立良好形象

近年来,该科室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执法便民的理念,依托执法办案,主动化解案件矛盾,确保被害人及时受偿,调和矛盾分流压力,共促成刑事和解17件17人,收获群众赠予锦旗4面,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办案”良好形象。

16岁的小真(化名)和17岁的小程(化名)因为兄弟义气参与聚众斗殴,造成被害人林某轻伤三级,小真和小程面临无法参加高考的风险。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了解到林某受伤并非小真和小程二人直接造成,且二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随后,该院对小真和小程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并联合学校、家长、社区对其帮教考察,保证二人不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不起诉决定宣布后,承办检察官对小真和小程的成长和学业进行跟踪。“谢谢检察官姐姐,在我们犯了错误之后仍愿意帮助我们!”2015年小真和小程考上大学,对于这段“迷失青春”的爱心帮扶始终心怀感恩。

“将乐县检察院案件数量相对少,但我们在办理案件时,要求做到对案件背后矛盾进行深入挖掘,再利用公诉人的细致耐心和逻辑推敲化解纠纷,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让双方当事人定分止争、握手言和。”科长廖加川总结道。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陈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