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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000余起

2017-05-16 08:57: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发布会信息摘要:

主持人:林仙元(省委外宣办副主任)

发布人:傅建飞(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综治办副主任)

杨建平(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 耕(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树福(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内 容:通报我省2016年以来打击经济犯罪情况,发布相关信息。

省委外宣办副主任林仙元提示:

经济犯罪不仅侵害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威胁金融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新福建建设。企盼记者朋友高度关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为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6日讯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昨日记者从中共福建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的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2016年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

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综治办傅建飞副主任介绍了我省开展防范涉众型金融风险专项治理情况。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部署开展防范涉众型金融风险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整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和传销等违法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全省共破获各类金融犯罪案件2430起,同比上升14.1%;今年一季度,破获此类案件205起。

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目前,我省涉众型金融犯罪呈现三个新特点:一是犯罪活动线上线下相互勾连。互联网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的重要渠道。2016年以来,我省发生了招宝网、AMT、特多米、沃客等多起P2P网络借贷平台经济犯罪案件。涉及“虚拟货币”、“比特币”非法经营问题也时有发生。二是原发性与输入型犯罪并发。除省内发生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等犯罪外,总公司在外省、分公司或代理点(人)在我省的输入型涉众经济犯罪案件频发。“e租宝”、“泛亚”等重点案件就是典型的输入型涉众经济犯罪案件。三是非法集资和传销相互融合。非法集资开始以传销方式吸纳社会公众资金,形成相互牵连、相互影响的局面。近年发生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波及范围广、受害人员多、攫取金额高、追赃难度大,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严重损害群众财产安全,也给社会安定稳定带来新的挑战。

去年以来,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如何?省公安厅杨建平副厅长进行了通报。据统计,仅去年福建省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比上年上升21.5%。今年1至4月,又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12起。

我省公安机关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防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2016年以来,以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治理、“猎狐行动”、打击互联网涉众犯罪、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以及“春雷”系列打击行动等13个专项为抓手,共破获上级批办、督办案件83起,其中成功破获涉案金额4.5亿元的林某云骗取贷款案、涉案金额528万元的柯某信用卡诈骗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共从21个国家(地区)抓获境外在逃人员67名。同时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开发建设了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与省内主要商业银行实现了互联互通,便于查控涉案账户资金。

针对近年来信用卡犯罪日益突出的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击金融诈骗犯罪、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等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取得丰硕战果。2016年,全省共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2105起,比上年上升7.68%,涉案金额7428万元。

但当前经济领域各类风险集聚,诸多矛盾叠加,经济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是群众关注的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从传统的资源开发、种植养殖等“实体经济”,向理财众筹、金融互助、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纯“资本运作”拓展,“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的案件多发,复合式、涉众型、网络化趋势更加突出,迷惑性、隐蔽性、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省综治办将协同公安、金融等部门抓好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金融风险意识,着力推进金融预警监测平台建设,严厉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健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等工作。

(记者 雷闽娟  实习生 刘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