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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成长纪实

2017-05-25 08:11: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天平下绽放青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继被评为2013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2014年度“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后,五四前夕,惠安县法院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6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成为福建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法院。

荣誉的取得并非一蹴而就。“青年是生力军,更是中坚力量!”惠安县法院院长吴泰雄告诉记者,该院35岁以下的年轻干警就有75人,占了51.37%。为此,该院历届党组高度重视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积极支持鼓励院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为青年干警提供了充分展现自我才能的平台,炼成了一支充满活力的团支部队伍,有效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多管齐下培育人才

她是百姓眼中细心的“贴心人”,午休、夜间送达,假日办案、上门调解,想务工人员、困难弱势群体之难;她是学生眼中的“法官姐姐”,以“过来人”独到的视角,引导学生成长远航;她又是“拼命三娘”,主动加班加点,婚期再三拖延,母亲身患重疾躺在病床上需要照顾时,面对案头尺高卷宗,她硬是咬牙克服困难,每天早出晚归,奔波在法庭和家庭之间……2014年至2016年10月30日,共审结各类案件1444件,居全市法院首位。

短短几年,年仅29岁的该院净峰法庭助理审判员陈玲玲实现了从黄毛丫头到睿智干练法官的蜕变。零超审限、零被发回重审、零再审、零被投诉信访,这些业绩不是衡量一名法官的最高标准,但却是对于一名年轻法官孜孜以求、精益求精品质的最好诠释。

在该院,像陈玲玲这样优秀的年轻干警还有很多。针对该院青年干警占比高的情况,该院把团组织建设和法院工作有机结合,注重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了青年干警在执法办案、司法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我们受理案件21224件,办结18707件,同比上升6%和5.62%,结案数全市第二,结案率全市第一,再创历史新高。”吴泰雄列举了这样一组数据告诉记者。这是该院加强团组织及青年队伍建设成果的生动体现。

主题教育激发活力

“踏上南湖的红船,思绪悠悠。谁曾在这里笑谈,改变历史的春秋。”5月8日下午,惠安法院举行的“不忘初心跟党走”青年朗诵会在台商区法庭支部王惠超所朗诵的《永远跟党走》中拉开帷幕。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筑牢政治思想基石才能引领好青年。”吴泰雄说。为活跃团员青年,该院团支部选好载体,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主题活动。在发挥青年先锋性作用上,先后开展辩论赛、司法礼仪培训、青年法官走基层等丰富多彩活动,法制宣讲员每月主持开展一期道德讲堂,营造了活力青春、干事创业新气象。

来到惠安法院,经常会看到许多穿着校服的中小学生在该院参观学习。“法制教育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要让群众感同身受!”吴泰雄介绍,在服务社会上,该院积极开展法律“三进”、青少年模拟法庭、拍摄法制微电影等普法活动,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其中,该院团支部和惠安团县委联合拍摄的法制微电影《向日葵花开》被省预青办、团省委评为“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大赛唯一特等奖。

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帮扶志愿等活动,并以净峰法庭和崇武法庭创建省级及国家级“青年文明号”以及“勤廉示范岗”为契机,加强创建宣传工作,用正面典型为引导,以点带面,形成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良好氛围,极大激发了青年干警们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