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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法院纵深推进晒出执行“成绩单”

2017-06-27 09:38: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出实招:

“风暴式集中行动”

打击执行规避

“现在开会,对今天的工作进行部署。8点,两个分队务必集合完毕准时出发,我会在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进行远程调度,有任何情况及时汇报。现在各部门各就各位。”1月16日早上7点30分,永泰县法院执行局侯局长正在召集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行装科等部门的干警开会,部署当日开展的“风暴式集中执行”之春季专项行动。

今年1月14日—2月11日期间,永泰县法院充分利用春节返乡节点,重点针对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开展声势大、威慑力强、行动迅速的执行大会战,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从1月13日晚6点开始,调配执行的干警、法警便24小时待命,整装待发,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个月内,共赴128名被执行人住宅或藏身地开展排查,拘传43人,司法拘留24人,查扣车辆4部,执结案件22件,部分执行到位19件,执行到位金额232.76万元。

据悉,永泰县法院将“风暴式集中行动”常态化,开展春、夏、秋、冬专项行动,尤其是年末、春节等重要节点突击开展,切实提高了案件执行效果及人民群众满意度。对此,常在永泰跑业务的陈律师深刻体会:“以前常常因为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执行大半年也拿不到钱款。这个行动开展以后,大大提高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我们也好跟当事人交代了。”

亮利剑:

“1+3+N监督模式”

规范执行行为

“建议你局集中开展旧案清理活动,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进行逐案筛查,确保已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及时屏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于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院执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这是今年3月27日,永泰县法院执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向执行局发出的《督察整改建议书》。

据悉,在执行过程中,案件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系统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情况,进而判断是否为被执行人提供贷款等融资信贷服务。系统对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信息不会进行自动屏蔽,导致已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等过程中依然会受限。

申请人刘某、杨某与被执行人福建省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早已于2010年自愿将执行款给付给申请人刘某、杨某,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2016年在申请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被告知因在永泰县法院存在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故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对此,被执行人向永泰县法院反映情况,永泰县法院执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予以办理,并就该类问题向执行局发出了以上督察整改建议。

今年以来,永泰县法院实行“1+3+N”模式强化执行监督,推进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全力攻坚执行难题。“1”即成立一个由纪检组长担任组长的执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跟踪督办具体执行案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3”即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案一台账、一月一反馈”机制:对跟踪督办的执行案件实行经办法官一周一汇报,直至结案;建立督办件“一案一账”日志台账,做到执行案件督办过程公开透明;督办执行信访案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反馈”。“N”即对执行过程进行随机抽查督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优先审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督察建议书,即查即纠,立行立改。

“怎样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转变成‘真金白银’,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将执行举措用足用活用到极致,充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算是交了满意的答卷。”永泰县法院高艳芬院长如是说。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连娜 苏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