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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难圆致富梦

2017-07-06 11:42: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食杂店生意清淡,店主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到其他店铺大量收购香烟进行销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6日讯  杂货店老板张某荣遭遇经营困难,生意清淡。窘境之下,他苦思冥想,寻求突破,最终决定另辟蹊径。此后,他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他有证店铺大量购买香烟在店中销售。3个多月后,在一次治安大清查中,张某荣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被查获。日前,张某荣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食杂店生意日渐惨淡

43岁的张某荣是建瓯市某镇人,早年夫妻俩到邻镇一起经营食杂店。获得第一桶金后,他们在当地买地建房安了家。

张某荣的食杂店离住处仅30多米远,面积不大,批零兼营。店铺到处摆放着日杂用品,还有不少库存货品只能堆放在自建房的各个楼层的空置房间中。

集镇所在地各类批发店、超市、便利店很多,张某荣店铺的货品品种与其他店铺相比更少,价格不相上下,地段也不热闹,日常客流量不多,从各方面来说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生意一直很清淡。

店铺生意惨淡,人工费却水涨船高,张某荣也不敢雇人帮忙。夫妻俩身兼数职,既是老板,又是伙计,大事小情都要自己一手打理,一天忙碌下来,常常累得直不起腰来。

为了经营方便,张某荣买了一辆小货车,平常由他开车到城里进货和下乡送货。这样一来,人工费倒是能省下一笔钱来。

夫妻俩育有4个孩子,一家六口要经营、要吃饭、要读书,这让作为一家之主的张某荣压力山大。

张某荣食杂店对面有一家音乐会所,经常有顾客到店里买烟,但食杂店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没有烟卖。真金白银就摆在面前却挣不到,他是又急又悔。

其实,张某荣早年开店也是卖过烟的。早在2004年,他就曾在烟草局办理了为期10年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儿八经地卖起香烟。

2011年3月的一天,张某荣向一名陌生男子购买了他到店里低价推销的20条香烟,被烟草局查获。虽然最后经过鉴定,他所购买的均为真品卷烟,但因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他还是被当地烟草局予以行政罚款。

许可证到期后,张某荣再次申请办理时,因为他所租的店铺硬件条件不达标,无法办理许可证,他的杂货店就再也没有卖过烟。

未经许可擅自卖香烟

店铺生意日渐惨淡,原来的经营方式难以为继。成天想着如何解套的张某荣绞尽脑汁,终于决定另辟蹊径:他从音乐会所买烟的客人身上得到启发,想到了那个自己十几年前就经营过,对不少人来说须臾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香烟。至于香烟的货源,他早就想好了,就是从其他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店铺中购买。

正规卖烟的店铺都是从烟草公司进货,烟草公司根据销售点的等级和规模,按期配送不同金额、品种和数量的烟。常常是烟草公司配送的烟还来不及卖掉,新的烟又配送下来。此外,还有些公司配送的烟或因价格或因口味不大为烟民所接受,也不好卖,一段时间下来,各个店铺都积压了不少底货。

看到张某荣到店铺大量收购,老板们自然乐开了花。如果双方有业务往来,张某荣就用货品换烟。如果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他就直接以现金购买。

烟买来后,中低档的烟一般就在店里零售,高档的烟主要供应晚上到音乐会所消费玩乐的客人。到店里进货的大客户则视情卖烟,单纯买烟,价格高一些;既进货又买烟的,如果进货的量大,价格就便宜一些,少赚一点。他卖烟的初衷,既是为了其不菲的利润,也想通过卖烟多销售其他货品,以带动店铺整体利润的提升。

然而,张某荣的妻子对几年前那次被烟草局罚款的事还心有余悸。有些担心地问他“万一被烟草局查到怎么办”。张某荣自信满满,胸有成竹地说:“烟草局一般都是查有证的店,看看他们是否夹带卖一些走私烟。我们没办证,不会查我们。我们以后卖烟低调点,他们不知道我们偷着卖,怎么查?再说,整个建瓯的店铺那么多,我们运气哪有那么差,不可能被他们查到的!”

看到张某荣胸有成竹,做事又挺有把握的样子,妻子也就没再唠叨什么。

俗话说: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养家糊口的重压之下,张某荣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决定赌一把。至于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他既没有也来不及认真去考虑,此时的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在他心里,赚更多的钱,让孩子们安心读书,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点,才是硬道理。

自此以后,张某荣从本镇各批发店、杂货店先后购进1000余条各种品牌、价值达20余万元的香烟,存放于家中或店中销售,直至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