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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2017-07-12 08:23: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安市法援中心主任李富民的梦想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从2003年至今,他的足迹遍布全市大大小小的街道村居,他心系着每一名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他,是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富民。在法援这条路上,他得到过无数人发自内心的感激,也遭受过不少吐槽。

一声心疼:你随时来,我们都会帮你

“李主任,大厅里有个当事人想找您。”7月5日,在采访李富民的间隙,来了一名“访客”。记者同李富民一起来到服务大厅的窗口,只见一位穿着白色背心的中年男子坐在椅子上,满脸焦虑。

“你得帮帮我啊!”见到李富民,男子拉着他的手求助。

原来,男子叫陈某阳。今年初,陈某阳和妻子刘某从云南来到南安李某柱的工厂打工。4月,该工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生产。陈某阳打电话、发微信要求李某柱支付工资,直到6月28日,李某柱仅支付了5000元,尚拖欠近3万元工资。无奈下,陈某阳夫妇只好向南安市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但次日就接到了南安市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他们说李某柱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属于他们的受理范围。”陈某阳告诉李富民,“今天到公安局,查了户籍资料才知道他叫李某坐,而不是李某柱。你说我要怎么办啊!”

工厂停了,工人也都走了,而老板李某坐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法证明其在该工厂工作过,官司就很难打,怎么办?李富民引导陈某阳收集证据,让他回去叫上几名工友来作证。陈某阳以为李富民在搪塞自己,一时没能接受。李富民只能一遍遍不厌其烦地解释、引导,直到陈某阳理解。

“你随时来,我们都会帮你!”看着眼前愁云满布的陈某阳,李富民真诚承诺道。

在法律援助的路上,李富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碰到过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多年来,只要在能力范围之内,只要对方需要帮助,他始终抱以最大的热情,并付出最大的努力为弱势群体维权。

一句承诺:应援尽援,尽援优援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具有特殊性,基本都是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在当事人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较差的情形下。为此,李富民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制度,力求以援助之手扶贫助弱,以法律之盾彰显公平正义。

“要应援尽援,尽援优援!”李富民说,这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一种行动。

2016年9月份,孕妇刘某在亲友的搀扶下,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追索其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经了解得知,刘某的丈夫因帮人干活时发生意外死亡,留下年事已高的父母、怀孕的她及5岁的女儿。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多次协商,由雇主方赔偿30余万元。但该赔偿款由刘某丈夫的叔叔保管,刘某及女儿并未拿到赔偿款。刘某曾去找公婆及叔叔要求支付一些生活费用,可根本无人搭理。

面对该情形,李富民当即决定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并亲自为其办理。经多方沟通协调,最终此案以法院调解的方式结案,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及其女儿近25万元。

“跟我们打交道的都是比较困难的群众,在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找到法律援助中心时,看到他们眼神里的无奈,我就觉得一定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投身法律援助工作以来,李富民怀着对弱势群体的大爱,始终温暖地坚守和付出,在平凡的岗位上传递着坚韧的力量,无私地为贫弱者维权。而这,深深感染着法律援助中心的每一名工作人员。

近五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在李富民的带领和全体法律援助队伍的共同努力下,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92件,接待法律咨询15775余人次,为受援人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3644万元,先后获得“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示范点”“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