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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打造破解“执行难”新品牌

2017-07-19 10:12: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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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拒执犯罪维护法律尊严

“我知道错了!我已经在庭审前全部履行了判决的款项,希望能从轻处理!”今年1月23日上午,该院公开审理了2起试图逃避法院执行的案件,姚某柱当庭认罪。

据了解,姚某柱因民间借贷纠纷被黄某锋诉至法院,去年10月15日,该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姚某柱偿还黄某锋人民币35万元及其利息。因姚某柱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同年11月30日作出强制执行裁定,裁定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财产。然而,姚某柱却将其名下所有的两部奔驰轿车转让给他人,且所得资金没有用来履行法律义务,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最终,姚某柱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一些“老赖”心存侥幸,以为信用惩戒无关痛痒,为此在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后,永春法院加大了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移交公安机关,营造对拒执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去年来,该院已先后将8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3名拒执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促成2名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50万元,更有一大批被执行人震慑于“拒执入刑”的威力,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攻坚之年,我们将苦练内功,打好‘组合拳’,坚决打赢‘执行难’这场硬战。”该院院长王志伟表示。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