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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审结一起有史以来最大制毒案

2017-07-20 09:14: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0日讯   日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宁德有史以来最大的制造毒品案,以制造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判处张某等11名被告人死刑至五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8月间,张某应“阿肥”的要求寻找一隐蔽处用于制造毒品氯胺酮后,通过李某平得知陈某长位于霞浦县盐田乡西胜村路口洋6号的老房子地处偏僻无人居住。张某、李某平与“阿肥”实地察看后约定租用该地点用于制造毒品,并雇用货车将制造毒品所需的煤气灶、铝锅、甩干机等运至6号老房。后“阿肥”失去联系。

同年9月,谢某翔指使张某寻找隐蔽地点用于制造毒品,并让张某帮助购回盐酸羟亚胺及负责制造毒品具体事宜。次月,张某通过李某平再次与陈某长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租用6号老房用于制造毒品。古某有得知贩卖制毒原料的“阿军”已备好40包盐酸羟亚胺货源后把“阿军”的电话号码告诉林某荣,约定由林某荣为该批盐酸羟亚胺寻找买家并支付货源介绍费给古某有。

同年10月11日,周某雄、巫某祥、钟某旭、张某及李某平、沈某东、刘某良一同前往霞浦参与制造毒品。张某、周某雄在江西省上饶市鄱阳高速出口以300万元的价格向购得40包共计1000千克盐酸羟亚胺后返回霞浦。10月14日,张某、周某雄等人到达西胜村,将40包盐酸羟亚胺、氨水等制毒配料搬运至6号老房。10月16日,张某等人开始制造氯胺酮,李某平、陈某长负责望风,次日,该7人被当场抓获,所制造的固态氯胺酮294.22千克、固液混合态氯胺酮696.4千克,以上共计990.62千克氯胺酮悉数被查获。

据此,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对以上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曾鸣 林志远 焦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