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法院“执行信访微信平台”助推阳光执行
移动的“微+服务” 办案新途径 执行信访微信平台,不仅为群众提供了无“微”不至的司法服务,同时也大大拓展了执行工作空间。 日前,罗源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群执结了一起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生的执行案,受到当事人的点赞。 2016年5月11日下午,只有14岁的小高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将60岁的黄某惠撞倒,导致黄某惠受伤住院。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黄某惠的儿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小高父亲高某华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其向黄某惠赔偿98019.8元。2017年5月,生活困难的黄某惠父子向罗源法院申请执行这笔“救命款”。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黄某惠行动不便、儿子白天需要上班,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外经商的特殊情况,通过微信交流,张法官将执行通知书、财产状况通知书等内容发送给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调解。在发现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后,张法官促成双方在案件微信群中达成和解协议,最终申请执行人黄某惠同意对方一次性给付7万元赔偿款,被执行人的妻子马上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针对不懂得使用微信的特殊诉讼人群,或当事人行动不便以及农忙时的涉农案件等特殊情况,罗源法院巧借线上沟通与线下互动的方式,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一方面,正全力推进联合全县11个乡镇53名综治网格员开展微信预约立案、口述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另一方面,组织力量指导当事人使用微信,让当事人在“指尖上”就能把纠纷解决,减轻群众的诉累。 (詹旋江 洪叔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