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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2017-08-08 09:39: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四、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有效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

14.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结合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建设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齐全,并覆盖全省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探索互助式养老等新模式,引导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养老。采取政府补助、社会捐赠、老年人缴费等办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继续建设并管理好农村幸福院。加大对失独、残疾老年人的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基本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居住区无障碍改造,完善适老化配套设施。

15.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实行老年人入住评估制度,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孤寡、失独、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民营养老床位占全社会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着力提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加强异地养老机构互助合作,开展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服务。

16.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搭建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确保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保部门要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创造条件将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加快发展服务老年人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构建集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于一体的老年病医疗服务体系,推动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立完善老年病科。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支持社区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整合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一站式专业服务。重视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安宁养护服务,营造舒心养老环境。

17.积极培育壮大养老产业。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加快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引导养老与医疗、保险、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具备成熟运营模式、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建设老年用品研发生产、中医养生、旅居养老等一批富有特色的产业基地。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养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18.促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限时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对无法完成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予以搬迁。依法依规加强对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全过程监管,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大力推行养老服务合同制度,明确养老服务过程中各环节当事人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支付费用,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全面启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服务的星级评定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五、加快补齐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创建便捷舒适的宜居宜业环境

19.持续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强化铁路站点、高速公路、机场与城市内部路网的衔接,加快推动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完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路网。加快福州、厦门地铁和泉州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交通治堵行动,打通“断头路”,加快主干道交叉路口渠化或立交改造,整治完善支路小巷,加快重要拥堵节点治理,强化交通智能管理,挖潜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和停车泊位智能诱导系统,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有效缓解停车难和无序停放问题。加快推进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改造提升自行车道、人行道和过街系统,并与城市公园和绿道联通,构建完善舒适的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完善普通国省道网建设布局,深入实施交通惠民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支持53个“老少边”县的县乡道联网提级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建设,实施“百乡千村”公路提升计划、海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基层交通基础设施。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加强水、气、电、通信等地下管线建设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减少城市“马路拉链”对道路畅通的影响。

20.着力构建内涝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城市内涝防治行动,统筹实施蓄排结合的雨洪防御措施,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江河流域防洪治理,实施高水高排等大型防洪排涝工程、调蓄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系统改造和定期清障清淤,限期完成易涝点排查整治。推进城区水系联排联调系统建设,加强汛前汛期城市上下游水系综合调度,配备充足的应急抢险队伍和设施设备,提高科学排水防涝水平。各市县应对暴雨灾害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

21.有效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深化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健全“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治理模式,实现流域治理向纵深、源头、治本方向发展。实施一批城市山体修复、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老城空间整治和功能修补项目,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空间品质。积极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抓紧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实施源头雨污分流改造,强化违法排污执法,提升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厦门市全市、福州市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到2020年所有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系统并有效运行,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推进城乡公厕改造建设。加紧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动城镇老旧水厂工艺升级和老旧管网改造,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坚持低维护、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

22.加快建设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设施。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抓紧落实《福建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省图书馆改扩建、海峡演艺中心等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市县文体中心。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建设“福建文化记忆”等地方特色数字文化资源数据库和非遗数据库,推进建设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加强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政府综合服务场所,完善省、市级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动800个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人以及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救助保障力度。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