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个人求助募捐背后众生相
平台不能当甩手掌柜 目前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学生夏秋宁(化名),平时热衷志愿服务,也经常在朋友圈帮助别人转发一些个人求助信息。 “我帮忙转发的都是身边同学或者亲戚朋友的求助信息。”夏秋宁告诉记者,“如果是身边的人求助,比如生病了或者发生巨大变故,我会有所了解,一般都会尽己所能帮助转发和捐款;如果是其他朋友转发到朋友圈或者是朋友的朋友这种隔着很多层关系的,我会少捐一点,一般5元到10元左右。因为不确定真假,即使被骗也不会心疼。” 在夏秋宁看来,网络平台一般会在短时间内利用朋友的朋友这种强大的网络资源募集到大量资金。 谈及之前发生过的诈捐事件,夏秋宁认为,这种通过互联网进行个人求助的方式还存在一些监管空白。“个人求助有些是被逼无奈,有些是恶意炒作。我认为,有必要采取更多的措施对这类求助进行监管。例如,在信息发布时加入当地民政机关的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捐款人求证。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是很重要的。”夏秋宁说。 记者了解到,依据我国《慈善法》,经过由公益慈善专家、互联网专家、慈善组织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捐赠人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选,民政部去年9月首批公示了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这13家平台各有特色,但共同点在于:个人或慈善组织都需要在登录注册后,方可发起项目或进行捐赠。登录注册正是区分筛选个人、企业、公募机构与非公募机构的认证过程。 夏秋宁告诉记者,她经常转发求助信息,也注意到一些现象,例如有的平台在进行个人信息验证时会显示“该项目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网络平台名称)提示您了解项目后再帮助Ta”这样的句子。夏秋宁认为,这是网络平台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既然这个平台搭建起来是为了帮助别人,那么发布信息的平台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核实责任。如果平台不能保证信息的安全,不能对社会大众负责,那么平台的意义就不复存在。”夏秋宁说,大家愿意捐款,甚至在不了解全部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把钱捐出去,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相信平台的认证和保障。如果平台对信息的审核监管工作没有做好,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生财工具,那这个平台不就充当帮凶的角色了吗? (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