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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构建“滴灌式”司法救助格局

2017-10-18 09:33: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8日讯   “多亏了明溪县检察院,这个国庆节我们终于不再为钱的事发愁了!”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明溪县接受国家司法救助的肖某一家度过了一个难得的舒心节。

近年来,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有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依据刑事被害人实际情况量身定制救助套餐,改变以往“大水漫灌式”的一次性金钱救助方式,通过“滴灌式”对刑事被害人实现长效性精准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精准救助暖人心

“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该院控申科干警介绍,近年来,该院专门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明溪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对国家救助对象、条件及标准、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筹集、发放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不久前,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控申大厅走进一名老人肖某。60多岁的肖某见到检察官后,不住地叹气道:“我儿子被同村村民非法铺设的电网电死了,儿子死后儿媳妇也改嫁了,留下不到一岁的孙子与我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奔走索要执行赔偿款,但对方却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

在听完肖某的申诉后,该院控申干警发现其家庭特别困难且其儿子死亡后未获得赔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帮助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肖某年事已高无劳动力、孙子就业难的家庭状况,该院为其精准安排了就业培训、提供生活补助的“滴灌式”救助。通过与县委政法委的沟通,该院申请到了县级涉法涉诉救助金5000元,并与县民政局协调将肖某纳入低保,同时为其孙子提供公益性技能培训。在今年的回访中,干警了解到肖某的孙子现已成为一名汽车修理工,能维持爷孙俩的正常生活了。

巧借合力促发展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与县委政法委、民政局、残联、乡政府开展联合救助。在为被害人提供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增加纳入低保、心理健康辅导、残疾人专项补贴等多种救助方式,帮助被害人过上平稳的生活。

2015年,该县城关乡村民王某的母亲罗某被同村精神病患者王某毅故意伤害致死。由于王某毅经济状况差,家庭条件恶劣,根本无法赔偿王某家人。王某父亲身患肺结核,家里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王某遂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

鉴于该刑事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该院意识到仅仅依靠资金帮扶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经协调,该院决定向外借力,建立集经济救助、政府援助、社会救济、心理疏导于一体的“滴灌式”救助套餐,帮助王家人渡过难关。该院先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帮其申请救助资金2万元,紧接着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召开座谈会建议将其纳入特困户。之后,该院与县民政局沟通协调,将被害人家属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农村低保。并依托该院心理咨询室,为王家人提供心理帮助,解决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