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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2017-10-18 16:43: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召开《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授予厦门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2014年至今,《报告》逐年对100个城市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个,其中之一就有厦门,其他城市还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长沙和成都。《报告》指出,上述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相对完备,政府决策相对规范,法律实施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运行良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有典范意义,因此被特别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厦门市法制局局长丁贤志应邀出席会议,并就厦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作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