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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控申科执法为民赢赞誉

2017-10-26 09:49: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里法外显公正 和风细雨沁人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拥有一支执法为民、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难题的队伍。他们深入基层,宣传检察职责,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他们不辞辛苦,耐心释法说理,积极联系各方解决群众困难。他们是一群充满激情、乐于奉献的控申检察官。

春风化雨 握手言和

如何在法律的刚性和人性的灵活之间找平衡?如何靠着不断地沟通、调解,使原本矛盾尖锐、纠纷难解的当事双方握手言和?这既是一种高超的能力,更是一种办案的艺术。

“我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少于2万元的赔偿是不行的。”被害人何某十分生气地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代我弟弟赔偿。”被告人高某的哥哥低着头,轻轻地说着。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海沧区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主动与各业务部门联系,协助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做好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刑事和解工作,力争在检察环节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矛盾纠纷。

“你们双方能否各让一步,他住院花费不少,而你家一时半刻拿不出这么多钱,你们可以先商量赔偿的金额,然后再对赔偿的支付方式进行商量。”“要是他到时候不给我钱,我找谁要去?”“你们的调解工作是在司法所的主持下进行的,双方会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得不到赔偿,可以拿着协议书到法院起诉……”经过控申检察官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决定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被害人何某对高某的行为也表示谅解,一起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检察官你看,我们家真的很困难,我的儿子是精神病人,患有冲动型人格障碍,孙子患有结节性硬化症。家里为了给孙子治病,花了很多钱,实在没钱赔偿被害人,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予被害人救助,缓解被害人家中的困境。”被告人颜某的母亲声泪俱下地说着。原来被害人林某因琐事与被告人颜某发生纠纷而被殴打致重伤,颜某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判决颜某的妻子(即其监护人陈某)赔偿被害人人民币31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陈某儿子患有严重疾病,经济十分困难,没有赔偿能力,致使被害人林某得不到赔偿,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

为使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在最需要的案件当事人身上,检察官主动向案件承办人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与经济情况,并向法院查询案件的执行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向海沧区委政法委申请给予林某司法救助资金。后经海沧区委政法委审批,同意给予林某司法救助人民币5万元,缓和了林某的生活困难,也缓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

坚持正义 秉公执法

“秉正致远”是海沧区检察院的院训。该院控申科检察官把维护正义放在首位,对群众的正义主张给予大力支持。“法里法外公正公平,强者弱者一视同仁”,这是控申科检察官一贯的工作原则。

2016年1月,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一瘸一拐地走到了控申接待室。“慢点,这边坐。”检察官迎了上去,搀扶着年轻人坐下。“您要反映什么问题?”年轻人未开口就眼眶湿润。“不着急,您慢慢说。”在检察官的劝导下,年轻人这才结结巴巴地讲述了他的情况。

原来,这名年轻人叫张某,于2011年在一麻将馆被一个外号叫“小尼”的人伙同朋友殴打致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侦破该案。张某因被打成重伤丧失工作能力,妻子离他而去,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由张某年老体弱的父母照看。

检察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方面安抚信访人的情绪,一方面受理该信访件,并主动到案件所在派出所调卷审查,根据案卷材料反映的情况,制定缜密的调查计划;先后对当时麻将馆老板及在场人员进行调查,最后根据调查初步情况,有理有节地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公安机关随即重新指派承办人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通过各方收集新证据,最终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即“小尼”)羁押并移送审判,法院亦作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