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平市80%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2017-12-25 09:3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增配设施 多方宣传

“创建宣传队伍,营造消防氛围,增配设备,确保安全覆盖。”南平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南平市49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均明确了由社区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辖区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消防宣传队伍,主要由社区负责人、社区网格员、社区消防志愿者组成,结合日常社区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消防宣传标语等方式,就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消防知识进行普及。此外,社区还利用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短信平台向居民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延伸消防宣传触角。

在社区创建工作中,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成立以社区消防民警为主体,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警民“组合体”,配备泵浦、水带等装备,确保社区消防工作服务“全时段”、监管“全覆盖”。另外,针对社区消防设施薄弱的老旧住宅小区、弱势群体家庭、“九小单位”,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和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截至目前,南平市共投入资金240多万元,242个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微型站,建成率达100%。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芳庆 王丽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