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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7-12-27 11:29: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诊所”来到家门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近日,在武夷山市新丰街道法律助理张传国的耐心调解下,临安社区居民张某俊终于拿到了雇主一次性补偿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3.6万元。2016年10月8日,张某俊在雇主家钉模板时从三楼摔到一楼,造成腰、脚摔伤,医药费、手术费等共花费了3万多元,生活陷入困境。而雇主除支付了首次入院时医疗费7000元外,一再推托其他费用。“你们的耐心调解,不仅化解了我们的纠纷,也使我明白了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张某俊握着张传国的手感谢道。

这只是武夷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武夷山市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延伸,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科学整合和有序流动。

武夷街道法律助理之家严小华律师值班“坐诊”,服务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一村一顾问

目前,武夷山市共有12个社区、34个村建立了“法律诊所”。

武夷山市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是在乡村两级搭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包括在乡(镇、街道)、农(茶)场及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再下派法律助理,在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法律诊所”。实现一乡(镇、街道)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法律助理,一社区及有条件的村一“法律诊所”。

“武夷山市14个乡(镇、街道)及115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均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乡(镇、街道)及所辖村居聘请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给每个村居再派驻一名法律助理。”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德水说,法律助理从全市政法各单位工作人员和从事法律法学工作或研究的人员中择优产生,由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统一下文委派,一个任期服务时间为3年。

“坐诊”有制度

“在每个社区居委会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诊所’。其工作人员由法律顾问、法律助理、综治协管员、专职调解员、社区民警及社区志愿者等组成。办公场所由社区居委会或行政村协商主管乡(镇、街道)确定,实行“日坐诊、周巡诊、月会诊”制度。”刘德水介绍说。

刘德水告诉记者,实行“日坐诊”,即“法律诊所”每日均有法律服务人员“坐班问诊”,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周巡诊”即每周由“法律诊所”工作人员,到有困难或重点服务对象家中送法上门,为他们解决法律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月会诊”即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由法律顾问或法律指导员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士,会同法律诊所工作人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服务全方位

采访中,刘德水向记者提起了这样一起案件。今年9月8日,辖区岭根村村民左某在某二级电站水沟溺水身亡,家属与某水电有限公司引发赔偿纠纷。为及时化解这起纠纷,避免事态恶化,岭根村法律助理彭子平及乡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实地走访、勘查,对相关单位、村干部及当事人制作调查笔录,走访村民后召开专题调处会议。左某家属初步同意法律助理提出的调解方案。关于协议如何履行问题,法律助理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使问题得以有力解决。

“武夷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实践,解决了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在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纠纷调解、协助村务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基层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刘德水如是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武夷山市先后投入数十万元着力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在市区、景区以及个别乡镇建立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并按照“一所一品”的要求,在每个司法所分别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栏。今年,已建成一批市、乡两级体验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本报记者 周新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