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宗教界对邪教说“不”的现实意义

2018-01-17 08:50: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宗教界在反邪教中大有可为

宗教反邪是反邪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充分发挥宗教界在反邪教工作中正本清源、扶正祛邪的作用外,正如倡议书所说,宗教反邪还有许多工作可做,可以说是大有可为。一是要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重视自身信仰理论和基本教义研究,坚持正信正行,稳固自身信仰根基,提高对邪教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让广大宗教信众免受邪教的无妄之灾。二是要协助辨识邪教工作,及时发现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防止邪教坐大成事毒害群众。三是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自办网站等平台和载体主动发声,接受邀请到基层群众中解疑释惑,提高辨识邪教的能力。四是要配合教育转化工作,参加个案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帮助教育转化对象区分宗教和邪教,彻底摆脱邪教控制。五是在宗教界对外交往中自觉抵制洋邪教,当心“摄理教”等洋邪教的陷阱。

莫道春来早,反邪正当时。宗教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精神,坚决对邪教说“不”,以正信正行来净化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来担当社会责任,是宗教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此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