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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设置的陷阱

2018-01-22 11:23: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团伙均被判刑

个人信息要留神

经审理,法院认为,蓝华某、蓝贵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共同犯罪。蓝华某、蓝贵某、林某金、庄某某、林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其中蓝华某、蓝贵某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主犯;林某金、庄某某、林某红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案件审理过程中,5人均将非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4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诈骗时间长短、已查明参与骗取资金数额、非法获利等情节分别予以量刑。

法官提醒,近年来,网上购物成为很多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之一,随之而来的网络诈骗也越来越多,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特别是收到退款索要身份信息电话、短信,或者收到退款链接时,一定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注意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财物损失。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