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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不捕不诉,改变6名失足少年命运

2018-02-02 09:14: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17年高考前夕,检察官还打电话鼓励孩子们放下包袱,指导他们填报志愿,专心复习,从容应考。”小亮的监护人对检察官的良苦用心记忆深刻。

检察官的努力有了回报。5名涉案高三学生中,4人考上高校,另1名没有继续求学的少年也找到了工作。

2017年11月14日,案件移送到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

诉还是不诉?检察官继续考量:通过此前的考察帮教,他们能改好,可挽救,宁拉勿推。现在,他们正走向正道途中,不把他们推向法庭,无痕回归社会,有利于重塑一个全新的人生。

江莉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有悔罪表现,投案情节,从宽处理于法有据;无前科,初犯,在校生,可教可造之人,理应挽救;少捕慎诉,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政策,于情不悖。”

蒋恒认为,不捕不诉,就这起案件而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是一个多赢的效果。

据此,平潭检察院对6名少年作出不起诉决定。

诫,诫,诫:

汲取教训莫重蹈覆辙

“你们年少,一次冲动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犯罪,让青春蒙尘,让家人忧心,让我们痛心。不捕不诉,才有机会重返校园、回归社会,眼前的一切,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对6名少年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平潭检察院举行了宣告教育仪式,蒋恒对他们进行训诫,寄语少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这是一次触及灵魂的训诫教育,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少年在宣誓时表示,一定学法守法,敬畏法律,不再重犯,并承诺:记住教训,重新出发,将来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挽救孩子,就是挽救了孩子的一生,挽救了一个家庭。”小亮的监护人眼含泪花。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